认识电影[1]

第一章 认识电影 [1]

电影是以电影技术为手段,以画面和音响为媒介,在银幕上运动的时间和空间里创造形象,再现和反映生活的一门艺术。这个定义强调了电影区别于其他艺术(文学、建筑、雕塑、绘画、音乐、戏剧、舞蹈)的本质属性:以视听综合形象直接诉诸观众的感官,是电影区别于文学(文字间接形象)、造型艺术(纯视觉形象)、音乐(纯听觉形象)的主要审美特征;而银幕视听语言的运动性和时空转换的自由,又使它突破了同为“综合艺术”的戏剧和舞蹈的舞台局限。同时,电影又综合了其他艺术门类的全部特点,它把“静的”艺术(建筑、雕塑和绘画)和“动的”艺术(音乐和舞蹈)、“时间”艺术(音乐和舞蹈)和“空间”艺术(建筑和雕塑)、“造型”艺术(雕塑)和“节奏”艺术(诗、音乐和舞蹈)全部包括在内,并将这些艺术元素相互融合,形成电影自身新的特性。

具体而言,电影的元素可以分为以下三大类:

1.画面:包括构图、景别、机位、角度、镜头运动、色彩、光线等。

2.声音:音响(动作音响、自然音响、背景音响、特殊音响等)、台词(对白、旁白、独白)、音乐(有源音乐、无源音乐)。

3.剪辑:剪辑除了将影像、声音的素材组织成一部电影之外,还能创造出“1+1>2”的“蒙太奇效果”。

在类别上,电影可分为四类:故事片、纪录片、科教片、美术片(包括动画片、剪纸片、木偶片、折纸片等),本书的论述对象主要为故事片。而在故事片中,按其功能划分,又可以分为商业片(娱乐片)、艺术片(作者电影)、主旋律片(政治意识形态电影)。艺术片彰显电影的审美功能,它们往往在对历史与现实的独特思考中体现导演的艺术个性;商业片追求电影的娱乐功能,它们制造梦幻、投射欲望、化解焦虑,常常以“梦”的方式来关怀现实;“主旋律片”在某种程度上系中国独创,强调影片的认识和教育功能,它们以宣传和教育为目的,以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为题材,弘扬高尚情操,树立时代典型,书写历史神话。当然,这三种艺术功能的界限并非泾渭分明,许多优秀影片可以在三者之间实现一种精妙的平衡与圆融。

在鉴赏不同功能类型的影片时,其切入角度和立足点是有所不同的:对于艺术片而言,我们需要通过对电影的情节内容及影片整体视听形象的理解,深化对自我、社会、人类的认识、态度、情感和审美观念,甚至上升到对人生、历史、生命的感悟与思考。此外,艺术片在视听元素的运用、叙述方式、情节结构方式等方面往往也会有鲜明的风格特色和积极的艺术探索。对于商业片而言,它们在主题上不追求深刻,而是满足观众的理想诉求:如正义战胜邪恶、有情人终成眷属、英雄的成长与加冕等,在艺术形式上中规中矩,不鼓励进行先锋性的艺术探索(不排除借用艺术片中已经实践过的艺术形式),而是致力于将一个常规故事讲得跌宕起伏,在视听效果上提供视听愉悦。至于“主旋律片”,这其实是一个界限模糊的概念,它们虽然追求政治意识形态的表达,但并不排斥娱乐性和艺术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