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淑新”课程标准的发轫与变革

(一)“淑新”课程标准的发轫与变革

1.“淑新”课程标准的发轫

学校课程是实现教育目标的工具。本阶段开始,淑新女塾乃至全国并没有明确的课程标准,只有在教育法规以及公牍中,可以看到附带提及的有关教育宗旨的说明和建议。正式颁布教育宗旨即课程标准,是在1905年国家成立学部以后的事。当时的立学宗旨分二类五条。第一类为“中国政教之所固有,而亟宜发明以距异说者”,有“忠君”“尊孔”两条;第二类为“中国民质之所最缺,而亟宜箴砭以图振起者”,有“尚公”“尚武”“尚实”三条。[1]

1902年至1911年的小学教育目标在《钦定学堂章程》和《奏定学堂章程》中都有规定。在《钦定学堂章程》中将初等教育分为三级,如下表所示:

表2-1 《钦定学堂章程》将初等教育划分为三级

这里要说明的是,蒙养学堂就其课程而言,其实应该属于小学阶段的范畴,而不是我们今天所说的学前教育。本章程中规定的教育目标是以教授道德、知识以及一切有益身心之事为宗旨。[2]

《奏定学堂章程》也将初等教育分为三个等级,但入学年龄和修业年限有变化,如下表所示:

表2-2 《奏定学堂章程》所划分的初等教育三个等级

1905年学部成立以后,又增订了《女子小学章程》,除去学前教育,初小、高小各修业四年,教育目标如下:

(1)初等小学堂以启发学生人生应有之知识,立其明人伦、爱国家之根基,并调护儿童身体令其发育为宗旨。[3]

(2)高等小学堂以培养国民之善性,扩充国民之知识,强壮国民之气体为宗旨。

(3)女子小学堂以养成女子之德操,与必须之知识、技能,并留意身体发育为宗旨。[4]

由上述两个章程的课程标准可以看出,当时的教育目标更加关注学生的实用知识、身体发育、秉性发展以及国民教育。淑新女塾以“淑性知礼,化为良善”为意图,以养成女子德操为重点,兼习必备知识,关注身体发育。

2.“淑新”课程标准的变革

(1)小学教育宗旨的变革

1911年辛亥革命成功,中华民国成立。辛亥革命推翻了清王朝的统治,我国历史进入民国时期。此前的“忠君”“尊孔”课程标准自然不能沿用。教育宗旨发生了变化,学校的教育目标也要随之改变。

中华民国成立后,著名的民主革命家、教育家蔡元培先生担任了中华民国政府的第一任教育总长,他率先进行教育改革,提出了五育并举、和谐发展的教育方针,废除了“忠君、尊孔、尚公、尚武、尚实”的教育宗旨。1912年9月所订的教育宗旨,原文如下:“注重道德教育,以实利教育、军国民教育辅之,更以美感教育完成其道德。”本阶段首次提出了“美感教育”与实验一小今日所倡导的美育实践是有深刻历史渊源的。

1915年,由于政治的原因,袁世凯准备称帝,又重新颁布了一次教育宗旨,原文如下:“爱国、尚武、崇实、法孔孟、重自治、戒贪争、戒躁进。”这个宗旨的颁布虽然随着袁世凯称帝运动的失败而被取消,却使1912年所颁布的宗旨一度失效,其实质是民治主义思想与军国民思想的不相容。

(2)小学教育目标的变革

本阶段的小学教育目标,在1912年公布的《小学校令》有规定,虽然袁世凯时代公布的《国民学校令》与《高等小学校令》又有一次变更,但与前面的规定只有文字上的出入,实质上并无不同。综合如下:

①施行国家根本教育,以注意儿童身心发育,以施适当之陶冶,并授以国民道德之基础,及国民生活所需之普通知识技能[5]为目标。

②女子小学堂以养成女子之德操,与必须之知识、技能,并留意身体发育为宗旨。[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