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淑新”课程标准的混沌与重建

(一)“淑新”课程标准的混沌与重建

1.前期“淑新”课程标准的暂行

本时期因积极推行义务教育,教育部曾于1935年颁布《一年制短期小学暂行课程标准》,并于1937年颁布《二年制短期小学暂行规程》,旨在使全国学龄儿童在义务教育实施期间接受一年和二年短期小学教育。

(1)《一年制短期小学课程》目标

《一年制短期小学课程》讲授公民道德,养成其国民必需的道德习惯;讲授卫生常识,养成必需的卫生习惯;授以本国的历史、地理和公民常识,帮助认识个人与社会国家的关系,并养成健全的民族意识;授以自然界的常识,知道自然界与人类日常生活的关系;使儿童识字约1400个,并阅读浅易的语体文;使儿童能写作信件、日记等日常使用的语体文;使儿童能运用注音符号,阅读浅易的语体文,并在可能范围内听国语、说国语,以达到语言趋向统一的目的。

(2)《二年制短期小学课程》目标

二年制短期小学教育遵照《实施义务教育暂行办法大纲施行细则》第三条之规定,以“切合实际生活之需要,并应注重民族意识与国家观念之养成”为主旨。目标见下:培养国民应具之善良品性;养成人生必须之卫生习惯;养成爱护国家观念与复兴民族意识;养成生活所必需之基本知识及技能;养成劳动精神与审美兴趣。

二年制短期课程较一年制,提到了“审美兴趣”并将其作为目标之一,实为对美育的重视。

但本时期属抗战期间,金山地区亦受战事影响,淑新校舍也遭到破坏。本期课程是否落实到实验一小,无从得知。

2.本期“淑新”课程标准的变革

1942年课标中指出小学课程应遵照《小学法》第一条的规定,注重发展儿童身心,培养国民道德、民族意识及生活所必需的基本知识技能,并以养成修己、善群、爱国的公民为目的。与1936年小学课程标准修订的目标相比,在“培养国民道德”这项目标下,删去了原有的“发展审美及善用休闲的兴趣和能力”,而将“培养公德及私德”修改成“培养我国固有道德”,这是最大的变更之处。而1948年小学课标中明确:小学要遵照国民学校法第一条“注重国民道德之培养及身心健康之训练,并授以生活必需之基本认识技能”的规定,在课程中分别实施。为便于明了起见,把条文内容分析如下:关于国民道德之培养——发展中国民族固有的国民道德,培养爱国意识和大同理想;关于身心健康之训练——锻炼强健的体格,培养康荣的习性;关于授予生活必需之基本知识技能——增进理解、运用书数和科学的基本知识技能,训练劳动生产和有关职业的基本知识技能。[27]

1942年颁布的《小学课程修订标准》与1948年颁布的《小学课程二次修订标准》是两次连贯的变革,较1932年颁布的《小学课程标准总纲》相比,在主旨上没有大的变更,围绕儿童德智体三方面的发展而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