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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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融资工具演进的法律视角
一、公司融资的兴起与组织塑型
(一)从联合经商到合股公司
(二)股、股份与资本
(三)股份的转让与交易
(四)现代公司法与公司融资模式的分化
二、19世纪后的融资工具创新
(一)形形色色的债券
(二)优先股
(三)普通股
三、20世纪的衍生革命对公司融资的影响
(一)衍生革命的兴起
(二)金融衍生工具对公司融资的影响
(三)衍生工具与债务融资工具的结合
(四)衍生工具与股权融资工具的结合
四、结语
结构化商事交易中的“客体主体化”:兴起、挑战与法律回应
一、结构化商事交易模式的发展和“客体主体化”现象的兴起
(一)结构化商事交易模式之演化创新
(二)“客体主体化”现象之兴起例证
(三)结构化交易模式视角下的“客体主体化”内涵解读
二、“客体主体化”趋势的生成动因
(一)商事交易实践的欣欣向荣
(二)金融创新市场的蓬勃发展
(三)资本市场竞争的独特激励
三、“客体主体化”趋势下商事治理规范缺失的法律困境
(一)立法层面:停滞不前与墨守成规
(二)监管层面:价值缺位与群龙无首
(三)小结:中国商事主体相关法律的“生存危机”
四、商事法律体系对“客体主体化”的回应与变革
(一)“客体主体化”的治理理念:商事自由和风险管控之均衡
(二)“客体主体化”的调整前提:确立商事主体成立逻辑
(三)“客体主体化”的样态分析:理解商事客体新特质
(四)“客体主体化”的监管方式:推行试验式监管理念
五、结语
新加坡的创业投资:未来之路
引言
一、新加坡创业投资的监管和法律框架
(一)对基金管理人的监管
(二)对基金的监管
(三)现行法律框架
二、新加坡创业投资法律框架改革的路径
(一)改革基金组织形式
(二)改善税收环境
(三)完善退出环境
三、结语
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中的行政法问题初探
引言
一、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中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问题
(一)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权限问题
(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问题
(三)行政规范性文件中条文规范性过弱问题
二、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中的行政执法问题
(一)转变行政执法观念
(二)综合应用多种执法方式
三、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中的行政程序法治问题
(一)增强程序意识以提升“一带一路”建设相关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性
(二)统一、简化行政执法程序以提高行政效率
(三)通过协商、透明、参与等程序机制实现国家间的有效合作治理
四、认可多元行政协议争议解决机制
(一)《行政诉讼法》修订前的行政协议争议解决机制
(二)《行政诉讼法》2014年修订后宜认可保留多元争议解决机制
论“市场扭曲”定义市场经济地位的不合理性
引言
一、欧盟“严重扭曲”规则的内容
(一)从“完全替代”到生产要素方法的“部分替代”
(二)欧盟规则对“严重扭曲”的界定标准
(三)以符合“严重扭曲”因素作为产业或国别报告证据进行反倾销调查
(四)计算正常价值的新方法
二、美欧日三方声明关于“非市场导向政策”扭曲市场的重申
(一)国有企业和补贴规则
(二)三方声明关于“市场扭曲”的规定
三、欧盟设定“市场扭曲”新规的原因
(一)未放弃对我国“非市场经济地位”的认定
(二)欧盟仍有意关联“非市场经济地位”及“替代国”方式
(三)意图进行新贸易保护主义
四、美欧日三方声明中“市场扭曲”的实质目的
(一)对中国继续使用“替代国”方式
(二)以补贴为借口制定对中国企业的相关措施
五、《美墨加协定》中排斥他国的“毒丸”条款
(一)何谓“毒丸”条款?
(二)“毒丸”条款的目的在于排斥他国
六、“市场扭曲”标准存在的问题(https://www.daowen.com)
(一)违反了《中国入世议定书》第15条
(二)违反了WTO《反倾销协定》第2条的相关规定
(三)违反GATT 1994关于最惠国待遇原则的规定
七、中国应对以“市场扭曲”为由不平等待遇的策略
(一)以WTO多边争端解决的法律手段进行维权
(二)反倾销个案中搜集有利证据
(三)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四)加强与欧盟成员国间的谈判与合作
八、结语
亚投行制裁机制研究
引言
一、亚投行制裁机制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二、亚投行制裁机制的制裁对象、范围和措施
(一)制裁对象
(二)制裁范围
(三)制裁措施
三、亚投行制裁机制的调查程序和制裁程序
(一)调查程序
(二)两级制裁程序
(三)证据规则及加重和减轻因素
四、亚投行制裁机制的特殊程序
(一)重新审理
(二)临时中止
(三)和解
(四)交叉制裁
五、结语
《民法典草案》“承揽合同”章评析与完善
引言
一、承揽合同的概念
(一)将“交付工作成果”作为对承揽概念的界定,与经济现实不符
(二)多数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民法典对承揽的界定,均不强调工作成果之交付
(三)强调“交付工作成果”会对承揽与雇佣的划分造成不良影响
(四)强调交付工作成果会造成风险负担上的混淆
二、转承揽中承揽人责任的减轻:选任责任还是履行辅助人责任?
(一)比较法之观察
(二)我国现行法中的履行辅助人责任
(三)次承揽人的责任认定
三、承揽人迟延的法律效果
(一)比较法之分析
(二)我国学界观点
(三)本文建议
四、承揽人的瑕疵担保责任
(一)此条规定的是承揽人的瑕疵责任还是违约责任?
(二)承揽人不完全给付责任采何种归责原则?
(三)承揽人瑕疵责任的判断时点
(四)由于原材料的原因导致承揽工作有瑕疵,承揽人是否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五)修理与重作
(六)承揽人的瑕疵责任期间
五、定作人的协助义务
(一)定作人协助义务的性质
(二)定作人违反协助义务的法律后果
六、承揽合同工作物的所有权归属
(一)我国司法实践
(二)承揽人留置权与承揽物归属判断
(三)不规则承揽中工作物所有权归属
(四)本文建议
七、承揽合同的风险负担
(一)可否通过准用买卖合同相关规定解决承揽合同的风险负担问题?
(二)给付风险负担问题
(三)建议增设“承揽合同的风险负担”条文
八、定作人的任意解除权
(一)承揽合同与委托合同是否有类推适用关系?
(二)定作人任意解除时的损害赔偿范围
(三)本文观点
九、结语
网络游戏规则的著作权法地位
引言
一、对网络游戏规则赋予相应法律保护的探索
(一)著作权法保护
(二)专利法保护
(三)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
二、网络游戏规则的著作权法地位
(一)具体到一定程度的游戏规则并非纯粹的思想
(二)网络游戏规则可复制性的判断
(三)网络游戏规则原创性的判断
(四)网络游戏可否清晰类型化并非其保护的障碍
三、网游游戏规则实质性相似的判定——以卡牌类游戏为例
四、结语
必然因果关系说与偶然因果关系说的正本清源
一、问题的提出
二、必然因果关系说的原义
三、偶然因果关系说的本貌
四、必然说与偶然说的中外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