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引言

制裁机制是多边开发银行正常运行及其投资项目顺利、高效实施的重要保障。制裁机制最早由世界银行引入,旨在打击其资助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腐败行为。自此之后,制裁机制在其他多边开发银行中也开始适用,并起到了显著的作用。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Asia Infrastructure Investment Bank,下称亚投行,AIIB)作为以发展中国家为主导的多边开发银行,其投资项目集中在基础设施及其他生产性领域。而发展中国家由于其政治体制、法律体系以及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原因,加上基础设施及其他生产性领域是腐败、欺诈等问题的高发区,这就给亚投行投资项目的实施带来了一定的挑战。亚投行制裁机制的设立即为了保障亚投行融资资金能达到其规定的目标,保障其投资项目能实现应有的效果。对亚投行制裁机制的研究有助于发现其优势同时发现其中的不足,从而促进亚投行制裁机制的不断完善,以更好地发挥其应有的作用。(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