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

(三)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

由于知识产权法上的保护途径不明,而现实中剽窃网络游戏规则进而产生“山寨”游戏的现象又层出不穷[14],迫使游戏版权方与司法界另辟蹊径对网络游戏规则进行保护。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应运而生。而在司法实践中,著作权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适用所得出的结论可能会存在一定冲突,这点在《炉石传说》诉《卧龙传说》系列案[15]中表现得最为明显。在上述系列案件中,一方面,法院在著作权案件中,认定网络游戏规则属于思想,不受著作权法保护;另一方面,在不正当竞争案件中,法院又认为思想是一种智力创作成果,应当给予保护。虽然著作权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的侧重点确实不同,前者属于权利保护,后者属于行为规范,但在实际效果上,通过反不正当竞争法禁止了被告的行为,似乎跟通过著作权法保护了原告的网络游戏规则并无太大差异。由此可见,网络游戏规则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只是权宜之计,并非解决问题的根本方法。(https://www.daowen.com)

综上,网络游戏规则保护的重要性正日渐成为共识,但在对网络游戏保护的模式选择上,司法界与理论界仍然莫衷一是,现有的模式都存在一定问题。因此,对网络游戏规则赋予何种模式的保护亟待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