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游戏规则原创性的判断

(三)网络游戏规则原创性的判断

作品只有满足原创性要件才能够受著作权法保护。原创性最为基本的内涵就是作品来源于作者,而不是抄袭、剽窃、篡改他人作品的结果。[20]只有不具有可复制性的人类创作行为才能导致原创性作品的产生。在游戏设计中,真正使玩家获得沉浸式体验的是使游戏玩家形成“心流”的“机制”设置。[21]游戏设计者根据游戏玩家的实时表现在内部调整游戏的难度,通过惩罚与奖励机制的设置激发游戏玩家继续游戏的愿望。在此过程中,游戏设计者要通过自己的个性取舍与判断来设置游戏规则,辅助游戏玩家顺利利用游戏的具体规则设计留驻设计者创造的“虚拟社区”。在游戏规则的设计过程中,设计者的“劳动”具有不可复制性,是一种创作行为,这种创作行为可以导致原创性作品的诞生。也许有人质疑有些游戏规则的设计大同小异,并没有太大的创新,游戏规则之间的区别不够明显。事实上,没有作品是真正、完全原创的,创作者的创作行为会受到其所接受的教育人生经验、社会价值观、想象力等影响,游戏规则设计的可玩性与互动性水平参差不齐。原创性标准是一种定性概念,而不是一种定量概念,原创性标准没有高低之分。退言之,即使有高低之分,原创性的标准中“原创性”的程度只要满足最低限度即可。具体的网络游戏规则设计只要是游戏设计者独立创作,区别于公共领域现有的游戏规则设计,哪怕这种区别只有一点点,该游戏规则就具有原创性。(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