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改造的原则

三、监管改造的原则

监管改造是监狱工作的中心任务,必须遵循以下原则,确保监管安全

(一)坚持以政治改造为统领原则

马克思主义理论认为,监狱是国家暴力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是国家权力意志的体现。政治属性是监狱固有的本质属性。监狱必须旗帜鲜明地讲政治,坚持党对监狱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刀把子”始终牢牢掌握在党和人民手中,切实履行好监狱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大政治责任。监管改造工作也必须提高政治站位,处处以政治为引领。树牢“四个意识”,坚持“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原则

在监管改造方面,认真贯彻各项监管制度,监狱民警在履行岗位职责等方面必须坚持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在监管体制改革及调配警力和监管模式创新等方面,要坚持灵活性。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看待客观事物,要学会用发展的、变化的观点。在监管改造工作中,只有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的辩证统一,才能提升监管改造效能。(https://www.daowen.com)

邓小平曾强调:“社会主义阶段最根本的任务就是发展生产力,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归根到底要体现它的生产力比资本主义发展得更快一些、更高一些,并且在发展生产力的基础上不断改造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我们党确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就是基于对我国社会目前主要矛盾的正确认识基础上形成的最大原则,坚持这个原则,就是我们的原则性,有利于维护这个原则的随机应变,就是我们的灵活性。我国目前坚持的最大的原则性就是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为贯彻基本路线而采取适时适地的措施和行动就是灵活性。”监管改造工作也是一样,在认真贯彻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监管改造制度的前提下,必须有效运用具体的灵活的管理措施作保证,促进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落实。

(三)坚持公平正义与宽严相济相结合的原则

公平正义是人类文明的重要标志,是衡量一个国家或社会文明发展的标准。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永恒价值追求,是人民群众的共同愿望。监管改造工作必须以坚守公平正义为前提。

司法部部长傅政华在“五大改造”研讨会上的讲话中指出:“要坚持公正执法,严格执法程序,深化狱务公开,把公平正义体现在罪犯改造的全过程,让每一名罪犯在感受监狱既严格规范又公平正义的过程中,强化法治理念、恢复对社会公平正义的信心,进而树立公平正义的价值观。”[4]坚持和推进公平正义是党和人民对监管改造工作的基本要求。

宽严相济是司法刑事政策,在监管改造全面推进依法治监中,必须坚持宽严相济。宽严相济的本质要求是该宽则宽,该严则严,以严济宽。对罪犯群体中涉枪、涉毒、涉黑、涉酒、三类罪犯、有前科劣迹,危险犯、危安犯,二进宫以上罪犯一律从严管理;对犯罪危害程度较轻,改造表现一贯良好且又是首次犯罪的罪犯适当从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