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改造与狱政管理的区别

四、监管改造与狱政 管理的区别

在监狱民警传统的思维里,多数人可能认为监管改造与狱政管理意义相同,工作内容、管理机制、管理制度等没有区别。其实监管改造与狱政管理是有区别的。尤其是在新形势下,司法部提出的坚持以政治改造为统领,统筹推进监管改造、教育改造、文化改造、劳动改造“五大改造”。从此,“监管改造”这一名词正式确认。自新中国监狱成立至2018年6月,近70年的监狱工作历程中,狱政管理工作主要体现管理功能,而监管改造的内涵不仅在于强调严格管理,还要兼顾罪犯思想改造和行为规训及养成。二者具体区别如下:

(一)目的不同

狱政管理主要目的在于强调确保监管秩序安全稳定。开展“四防”工作,即防罪犯脱逃、防凶杀、防自杀、防重大疫情。而监管改造主要目的倾向于罪犯改造,以追求提升罪犯改造质量为终极目的。

(二)字义不同

狱政管理是指对监内行政管理、监规纪律管理和维护、安全管理和维护。而监管改造具有双重意义,既要抓管理,又要重改造。

(三)地位不同

狱政管理从属于监管改造,是监管改造的重要内容。要完成好监管改造任务,必须从狱政管理做起。狱政管理主要强调管理,而监管改造不仅要强调管理,还要注重罪犯改造。在贯彻落实“五大改造”进程中,要求广大监狱民警在思维上必须将工作重心从狱政管理向监管改造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