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改造的地位和作用
近年来,我国监狱围绕着教育改造这项中心任务,做了很多富有成效的工作,不断推动新时代监狱工作的全面科学发展。以政治改造为统领的“五大改造”,归根结底要落实到“改造”上,要体现“惩罚与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的监狱工作方针。改造人作为一种刑罚执行活动,不是一种空洞抽象的说教,而是一种由外而内的使罪犯悔罪自新、重塑人格的变化过程。在“五大改造”中,教育改造是中心,在改造罪犯的诸多手段中处于关键地位,是监狱改造罪犯的基本手段,承担着攻心治本,使罪犯洗心革面、脱胎换骨的重要责任。
(一)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政治责任,凸显教育改造工作的重要地位
2014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站在时代高度,纵观世界局势,结合我国国家安全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监狱是国家安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负有重要职责。监狱工作必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将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落到实处。2015年7月1日,新国家安全法出台,标志着总体国家安全观有了法律依据。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统筹发展和安全,增强忧患意识,做到居安思危,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一个重大原则。必须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以人民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当前,国与国之间意识形态斗争异常激烈,国内反分裂斗争日益复杂的情况下,监狱始终处在意识形态斗争第一线。坚持以政治改造为统领的“五大改造”,是监狱机关强化“四个意识”,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政治责任,是坚持党对监狱工作绝对领导的根本体现。“五大改造”的提出,就是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在监狱工作中的具体体现。它丰富和深化了我国罪犯改造工作的基本理念与指导思想,对于新时代监狱工作的全面、科学发展有积极推动作用。在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这个目标中,监狱工作虽然不是重点,但能有效地服务中心;虽然不是大局,但会影响全局。罪犯来源于社会,最终还是要回到社会,监狱只是罪犯人生的一个部分、一个阶段。如果监狱仅仅满足于看住罪犯,不跑人,不出大事,而不去教育他、改造他,其犯罪思想、犯罪心理、犯罪行为没有得到有效的矫治,那么其刑满回归社会后就很有可能重新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危害社会,危害他人。这实际上就造成了社会的不稳定,也从根本上否定了监狱的职能作用和工作成效。
当今,教育改造工作已成为社会了解监狱的窗口,成为树立监狱良好社会形象的重要载体。教育改造作为监狱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直接向罪犯进行思想灌输,转变其犯罪立场,矫正其恶习,培养其知识和技能。因此,教育改造对于转变罪犯的世界观,促使其弃旧图新、改恶从善,起着重要的主导作用。对监狱工作来说,强化监狱职能,凸显教育改造的核心地位,进一步提高教育改造质量,就成为考验监狱工作和监狱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中的作用和价值的首要的和基本的要求。
(二)履行刑罚执行本质职能,凸显教育改造工作的治本作用
教育改造罪犯是监狱工作的重要任务。惩罚与改造罪犯,把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是法律赋予监狱的重要职责。改造罪犯过程既是执行刑罚的过程,也是教育改造工作的过程。要全面深化监狱改革发展,健全完善新型监狱体制和刑罚执行制度,是新时代赋予监狱工作的崇高使命。在新体制下,监狱职能回归,监狱教育改造工作将全面加强,改造人凸显为监狱工作的第一位任务。当今世界各国、尽管社会制度不同,历史文化传统有异,但在打击犯罪斗争中,都日益重视监狱的矫治作用。监狱作为刑罚执行机关,必须从预防重新犯罪的角度来审视教育改造的价值定位,切实从维护社会稳定的角度来判断教育改造工作得失,确保监狱工作的推进方式和改造罪犯的手段更讲动力,更讲效率,全面提高罪犯教育改造质量。
监狱坚持惩罚和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以政治改造为统领,对罪犯进行监管改造、教育改造、文化改造、劳动改造,从而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监狱的一切工作都应该围绕这一根本目标展开。近年来,受刑事政策影响,监狱押犯总量虽然在连续多年高位运行之后有所回落,但押犯构成日趋复杂,重大刑事犯、长刑期罪犯不降反升,押犯沉淀性风险日益加大,高度危险罪犯明显增多,危害国家安全犯、判刑两次以上罪犯呈继续上升趋势。在新的历史时期,监狱工作的任务更加繁重,押犯的新变化、新构成带来了关押和管教工作难度增大等新问题,对确保监狱安全稳定、提高罪犯改造质量提出了新挑战。因此,做好新时期教育改造工作,发挥教育改造治本作用,是监狱积极应对社会环境、押犯构成变化的重大举措,有利于提高罪犯改造质量,更有利于监狱工作实现履行法律职责的根本目标。
(三)全面践行“五大改造”的神圣使命,凸显教育改造工作的核心手段
实践表明,监狱工作的科学发展,不仅体现在监狱安全稳定上,而且体现在罪犯改造质量提高上。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监狱在长期的工作实践中形成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改造罪犯的方法、手段,其中监管改造、教育改造、劳动改造曾经是我国监狱改造罪犯的三大基本手段,是监狱工作的宝贵财富。随着时代的发展,三大手段的内涵不断丰富,外延不断发展,需要与时俱进,不断发展和完善。新时期,坚守安全底线,完善安全治理体系,创造世界最安全的监狱,是监狱工作的努力方向。以政治改造为统领的“五大改造”,充分吸收我国监狱政治改造罪犯的成功经验,并基于监狱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的属性,更加突出了教育改造的新的内涵,更重视从教育改造内在机理发力,促进罪犯的再社会化。“五大改造”是在更高层面上对监狱工作的新定位、新谋划,是在更高平台对监狱教育改造工作的新要求、新强化。
在践行“五大改造”中,教育改造是根本,侧重于攻心治本,为其他改造提供方法和抓手。多年来,监狱机关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监狱工作方针,紧紧围绕提高罪犯改造质量,大力开展对罪犯的法制、道德、文化和职业技术等教育,针对不同类型的罪犯,实施有针对性的教育改造工作,并不断改革创新,在罪犯心理矫治、改造评估、服刑指导、教育改造工作社会化等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取得了显著成绩,对于罪犯在服刑期间增强法律意识和道德观念,掌握文化知识和劳动技能,从而顺利地回归社会,发挥了重要作用。
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处于经济发展转型期、深化改革攻坚期、社会矛盾叠加期,主要矛盾发生历史性变化,监狱工作正面临新的形势、新的挑战和新的任务。“五大改造”注重了各个手段在罪犯改造中发挥其特定的任务,促使形成改造罪犯的强大整体合力,推动改造工作目标的更好实现。在“五大改造”中,突出教育改造的攻心治本作用,重视罪犯思想认知的提升和价值观的重塑,主张形成改造罪犯的整体合力,充分体现了对罪犯改造工作规律的深刻把握和准确遵循。“五大改造”中,教育改造是根本,是改造工作的“攻心术”,是改造罪犯的核心手段和关键方法。因此,做好新时期的教育改造工作,既是监狱工作科学发展最本质的体现,也是监狱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服务和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最根本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