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改造的依据

二、劳动改造的依据

劳动改造是我国监狱机关改造罪犯的基本手段之一,是中国特色监狱制度的主要内容,是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变破坏力量为建设力量的伟大创举,其具有哲学、生理学、心理学社会学依据,是经实践证明的一种行之有效的手段。

(一)劳动改造的哲学依据

劳动是人类社会生存与发展的基本条件,是人类社会的特有活动。人类的生存、发展只有通过人类自身的劳动,创造出众多的物质资料来满足人类的需求才能实现。马克思主义认为,劳动创造了人类,劳动是人类的本质活动。劳动不仅创造了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也造就了社会新人,同时也是改造社会不良分子的有力武器和改造犯罪分子的科学手段。在马克思主义的基础上,毛泽东劳动改造罪犯思想形成了一个完整的理论体系,包括指导思想、方针政策、目的手段、前提保障等。

(二)劳动改造的生理学依据

劳动是人类生命活动的基本形式,劳动生理学研究表明,劳动可以增强身体机能。在我国监狱的劳动改造过程中,根据罪犯自身的身心特点,为罪犯提供了各种体力劳动岗位,不仅注重劳动的外显效果,而且特别重视劳动改造功能,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维护和提高罪犯的身体健康水平。罪犯在劳动过程中,促进了神经系统发展,身体各部分机能在反复活动中得到增强,敏锐程度得到了相应的提高。同时劳动能促进内分泌系统完善。人在进行劳动时,交感神经活动明显增强,心脏的血液输出量增加。肌肉中血管扩张,身体应急能力增强,保证人体功能对环境的适应。(https://www.daowen.com)

(三)劳动改造的心理学依据

劳动改造作为改造罪犯的基本手段之一,对罪犯进行犯罪心理和各种不良心理的改造是其核心内容。人的心理具有可塑性,良好的劳动环境、积极的劳动氛围、严明的劳动纪律、健康的劳动关系等为罪犯改造提供了重要的条件,这些都有利于塑造罪犯的良好心理,去除罪犯的不良心理和行为,改善罪犯错误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改善罪犯的情绪状态,使其树立坚定的意志品质,激发积极的改造动机。

(四)劳动改造的社会学依据

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人的发展过程是一个不断社会化的过程。罪犯是社会化的“残次品”,监狱改造的任务就是使罪犯重新社会化,成为守法、健全的公民。监狱通过劳动改造改变罪犯入狱前的价值标准和行为方式,并向其灌输现有的社会规范和行为方式,使罪犯掌握生活技能、学习社会文化、重塑社会角色、形成个性特征。因此,劳动改造是罪犯再社会化的保障,劳动改造包含的教育功能,使罪犯形成劳动习惯、掌握劳动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