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书通例》的主体内容
《古书通例》书分四卷,旨在对汉魏以前的古书体例进行归纳与总结。余嘉锡所谓之“通例”,简而言之,即是在古书的“著录”“体例”“编次”与“附益”等方面的通则。该书是在地下文献没有大量出土之前,主要依据传世文献,对中国上古时期古书的形成与流传形式的一次系统总结。余嘉锡论及汉魏以前之古书真伪、古书命名、作者时代、篇目编次、卷帙分合存佚、内容增删附益等种种问题,认为古书之体例与魏晋以后的著述有所不同。该书卷一为“案著录”,分为“诸史经籍志皆有不著录之书”“古书不题撰人”“古书书名之研究”“汉志著录之书名异同及别本单行”;卷二“明体例”,分“秦汉诸子即后世之文集”“汉魏以后诸子”“古书多造作故事”;卷三“论编次”,分“古书单篇别行之例”“叙刘向之校雠编次”“古书之分内外篇”;卷四“辨附益”,为“古书不皆手著”。
余嘉锡认为:“研治中国古代学术当读古书,最难读者亦莫如古书,古书亦甚繁,读之者不可不知所别择。”[20]治中国学问,当多读古书,但古书之中,真伪相掺,欲读古书,当先辨伪。想要分辨古书真伪,余嘉锡认为,大要而言则有三法:“一曰:考之史志及目录以定其著述之人,及其书曾否著录……二曰:考之本书以验其记载之合否……三曰:考之群书之所引用,以证今本是否原书。”[21]但根据史志目录是否有所著录来判定真伪,不可尽凭;根据本书记载判定真伪,容有未尽;遍考群书所引用以断古书之真伪,也不免有所阙佚。此三种考辨古书之法,实则为三难。因有此三难,则容易产生四误,余嘉锡总结说:“不知家法之口耳相传而概斥为依托,误一。不察传写之简篇讹脱而并疑为赝本,误二。不明古书之体例,而律以后人之科条,误三。不知学术之流派,而绳以老生之常谈,误四。”[22]正因读古书,容易产生四误,难辨古书真伪,因此余嘉锡做《古书通例》一书,条理汉魏以前尤其是先秦时期的古书之形成与流传情况。做到“以著作归先师,以附益还后学。传讹之本,必知其起因;伪造之书,必明其用意”[23]。
(一)案著录
1.诸史经籍志皆有不著录之书。
以前学者讨论古书真伪时,常以正史艺文志是否著录来判定书籍的真伪,如胡应麟已提出“核之群志以观其绪”,即通过核查历代史志目录是否著录,以确定书籍的流出情况与真伪。梁启超在辨别伪书十二公例中提出“其书前代从未著录,或决无人征引而忽然出现者,十有九皆伪”[24];“其书虽前代有著录,然久经散逸,乃忽有一异本突出,篇数及内容与旧本完全不同者,十有九皆伪”[25],也是通过以目录著录来判定古书之真伪。针对这种以目录著录之有无来判定古书真伪的方法,余嘉锡通过举例,证明《汉书·艺文志》《隋书·经籍志》《旧唐书·经籍志》《新唐书·艺文志》《宋史·艺文志》《明史·艺文志》等官修目录书籍皆有不著录之书。余嘉锡指出:“故就史志以考古书之真伪完阙,虽为不易之法,然得之者固十之七八,失之者亦不免二三。若仅恃此法以衡量古今,是犹决狱者不能曲体物情,得法外之意,而徒执尺一以定爰书;则考竟之时,必有衔冤者。”[26]
2.古书不题撰人。
读古人之书,当考作者的姓名及其身世。读书当求知人论世,以窥作者著述之旨意。但汉魏以前尤其是先秦之书与后世之书在体制上有很多差别,以书籍的作者而言,先秦古书是不题撰人的。俗本中有题作者姓氏的,多属于后来人所妄增。余嘉锡说:“盖古人著书,不自署姓名,惟师师相传,知其学出于某氏,遂书以题之,其或时代过久,或学未名家,则传者失其姓名矣。即其称为某氏者,或出自其人手著,或门弟子始著竹帛,或后师有所附益,但能不失家法,即为某氏之学。古人以学术为公,初非以此争名;故于撰著之人,不加别白也。”[27]余嘉锡的看法深得先秦古书的实际状况,古书既然不自署名,而后来学者以后世之书体书例来剖判先秦古书,必谓某书为某人所作,则往往会与实际情况相抵牾。余嘉锡进一步阐述道:“约而言之,则周、秦人之书,若其中无书疏问答,自称某某,则几全书不见其名,或并姓氏亦不著。门弟子相与编录之,以授之后学,若今之用为讲章;又各以所见,有所增益,而学案、语录、笔记、传状、注释,以渐附入。其中数传以后,不辨其出何人手笔,则推本先师,转相传述曰:此某先生之书云耳。既欲明其学有师法,又因书每篇自为起讫,恐简策散乱,不可无大题以为识别,则于篇目之下题曰某子:而后人以为皆撰人姓名矣。”[28]正因为古书的形成与后世书存在着显著的不同,古书既然不自署作者,如果后来人根据后世之意见,谓某书必为某子所作,并依此来断定古书真伪,则往往与实际情况相抵牾。先秦诸子著述既然未自题姓名,则其书也不必是一定要出于自著。
3.古书书名之研究。
余嘉锡认为,“古书之命名,多后人所追题,不皆出于作者之手,故惟官书及不知其学之所自出者,乃别为之名,其他多以人名书。”[29]并分五点讨论古书命名之法。
一曰:“官书命名之义例。”余嘉锡本章学诚“六经皆先王之政典”之说,又据《汉书·艺文志》“诸子出于王官”说,认为“春秋以前,并无私人著作,其传于后世者,皆当时之官书也。其书不作于一时,不成于一手,非一家一人所得而私,不可题之以姓氏,故举著书之意以为之名”。[30]
二曰:“古书多摘首句二字以题篇,书只一篇者,即以篇名为书名。”[31]
三曰:“古书多无大题,后世乃以人名其书。古人著书,多单篇别行;及其编次成书,类出于门弟子或后学之手,因推本其学之所自出,以人名其书。”[32]如《史记·韩非传》云:“作《孤愤》《五蠹》《内外储》《说林》《说难》,十余万言。”[33] 《汉书·董仲舒传》云:“仲舒所著,皆明经术之意,及上疏条教凡百二十三篇,而说《春秋》事得失,《闻举》《玉杯》《蕃露》《清明》《竹林》之属,复数十篇十余万言。”[34]此所叙诸子所著之书,都是只有篇名而不著书名。余嘉锡认为:“盖由古人著书,其初仅有小题(谓篇名),并无大题(谓书名)。”[35]
四曰:“《汉志》于不知作者之书,乃别为之名。古之诸子,皆以人名书。然《汉志》中,亦有别题书名者,则大率不知谁何之书也。”[36]如《业内》注曰:“不知作书者。”[37] 《谰言》 《功议》 《儒家言》《杂阴阳》《燕十事》《法家言》并注曰:“不知作者。”《道家言》《卫候官》并注曰:“近世不知作者。” 《杂家言》注曰:“王伯,不知作者。”[38]余嘉锡认为:“《内业》《谰言》之属盖皆后人之所题,或即用其首篇之名以名书。”[39]而《儒家言》《杂阴阳》《杂家言》《法家言》,“则刘向校雠之时,因其既无书名,姓氏又无可考,姑以其所学者题之耳,皆非其本名也”[40]。
五曰:“自撰书名之所自始。”[41]余嘉锡认为,“古书自六经官书外,书名之最早而可据者,莫如《论语》。”[42]又认为自撰书而又自题书名者,则始见于《吕氏春秋》,盛起于汉武帝之时,“盖自撰书名,萌芽于《吕氏春秋》,而成于武帝之世”[43]。
4.汉志著录之书名异同及别本单行。
《汉书·艺文志》中所著录的书,有些书的书名不仅与今传世本不同,而且也与魏晋南北朝、隋唐时期人所见之本不同,甚至有与《七略》《别录》也不同者。余嘉锡条举其例有四:“一曰《七略》之书名,为班固所改题。”[44] “二曰《别录》书有数名者,《汉志》只著其一,如《淮南道训》。”[45] “三曰刘、班于一人所著,同为一家之学者,则为之定著同一之书名,如《淮南》内、外。”[46] “四曰今所传古书之名,有为汉以后人所改题,故与《汉志》参差不合,如老子《道德经》。”[47]正因为《汉志》著录之书名有与今传世之书名不同者,因此在考辨古书真伪之时,寻之《汉志》而无此书名,则关于书之真伪,议论纷纭。
对于《汉书·艺文志》中著录的书有别本单行者,余嘉锡提出:“古人著书,本无专集,往往随作数篇,即以行世。传其学者各以所得,为题书名。及刘向校定编入全书,题以其人之姓名,而其原书不复分著,后世所传,多是单行之本,其为自刘向校本内析出,抑或民间自有古本流行,不尽行用中秘定著之本,皆不可知。”[48]如《鬼谷子》之编入《苏子》,《新语》编入《陆贾书》,《六韬》编入《太公书》。
(二)明体例
1.秦汉诸子即后世之文集。
余嘉锡说:“周、秦、西汉之人,学问既由专门传受,故其生平各有主张,其发于言而见于文者,皆其道术之所寄……则虽其平日因人事之肆应,作为书疏论说,亦所以发明其学理,语百变而不离其宗,承其学者,聚而编之,又以其所见闻,及后师之所讲习,相与发明其义者,附入其中,以成一家之学。故西汉以前无文集,而诸子即其文集。非其文不美也,以其为微言大义之所托,言之有物,不徒藻绘其字句而已。”[49]
在此基础上,余嘉锡论述了周秦诸子之著书与汉代以后人著述之区别,认为汉以后之人,越想自成一家,其为文则越与词赋相近。余嘉锡说:“周、秦诸子,以从游之众,传授之久,故其书往往出于后人追叙,而自作之文,乃不能甚多。汉初风气,尚未大变。至中叶以后,著作之文儒,弟子门徒,不见一人,凡所述作,无不躬著竹帛。如《东方朔书》之类,乃全与文集相等。篇目具在,可复案也。及扬雄之徒,发愤著书,乃欲于文章之外,别为诸子。子书之与文集,一分而不可复合。然愈欲自成一家,而其文乃愈与词赋相近。”[50]古代的诸子九流,在东汉以后,唯有儒家流传,其他诸家多难以继轨前人学说,而魏晋以后的儒家学者,其所作书,名为子书,实际上也是与词章无异,故章学诚对此有“伪体子书”之讥讽。[51]
2.古书多造作故事。
诸子百家之书,以立意为主,志在阐发一家之言,故往往因文见意,设喻说理,托古言志,“譬如童子成谣,诗人咏物,兴之所至,称心而谈”[52]。余嘉锡认为,若一定以训诂考据的方法研究诸子之书,以历史家据事直书的原则,来考辨诸子之书所记之事是否真伪,“不惟事等刻舟,亦且味同嚼蜡矣。夫引古不必皆虚,而设喻自难尽实,彼原假此为波澜,何须加之以考据”[53]。余氏认为,诸子之书多造作故事,并列举七种情况:“一曰:托之古人,以自尊其道也。……二曰:造为古事,以自饰其非也。……三曰:因愤世嫉俗,乃谬引古事以致其讥也。……四曰:心有爱憎,意有向背,则多溢美溢恶之言,叙事遂过其实也。……五曰:诸子著书,词人作赋,义有奥衍,辞有往复,则设为故事以证其义,假为问答以尽其辞,不必实有其人,亦不必真有此问也。……六曰:古人引书,唯于经史特为谨严,至于诸子用事,正如诗人运典,苟有助于文章,固不问其真伪也。……七曰:方士说鬼,文士好奇,无所用心,聊以快意,乃虚构异闻,造为小说也。”[54]
既然诸子之书多造作故事,那么,对于这些子书,是否还可以引用?余嘉锡认为:“夫以庄周寓言,尚难尽弃,况诸子所记,多出古书,虽有托词,不尽伪作。……欲辨纪载之伪,当抉其疏漏之端,穷源竟委,诋隙蹈瑕,持兹实据,破彼虚言,必获真赃,乃能诘盗。若意虽以为未安,而事却不可尽考,则姑云未详,以待论定。”[55]
(三)论编次
1.古书单篇别行之例。
诸子著书,多是因事为文,“随时所作,即以行世”[56]。秦汉以前诸子,除了《吕氏春秋》与《淮南子》等为有系统的整理外,其他子书则多是“散篇杂著”,初无定本。余嘉锡提出:“(古书)既本是单篇,故分合原无一定。”[57]对于以一二篇单行者,提出三例:“一为本是单篇,后人收入总集,其后又自总集内析出单行也。……二为古书数篇,本自单行,后人收入全书,而其单行之本,尚并存不废也。……三为本是全书,后人于其中抄出一部分,以便诵读也。”[58]
2.叙刘向之校雠编次。
对于刘向、刘歆父子的校雠工作,余嘉锡持肯定态度:“刘向所作书录,多言所校雠某书若干篇。”[59]对于刘氏父子校书时所牵涉的今古文经学问题,余嘉锡更是采取坚信刘氏父子的态度,说:“刘向、刘歆校今古文之异同,然今文别自名家,传习已久,向必不能以中古文校改,使之归于划一,盖惟各存其本文,而别著校勘之语。”[60]
刘向校书时编次之法,其别有二:“一、凡经书皆以中古文校今文,其篇数多寡不同,则两本并存,不删除重复。凡经书篇数,各本不同,不以之互相校补,著为定本者,因中秘之所藏,与博士之所习,原非一本,势不能以一人之力变易之也。此与诸子之情事不同,故义例亦异,非为尊经之故也。……二、凡诸子传记,皆以各本相校,删除重复,著为定本。刘向未校书之前,除古文经之外,其余诸子传记,非残缺即重复。今日所传之本,大抵为刘向之所编次,使后人得见周、秦诸子学说之全者,向之力也。”[61]
3.古书之分内外篇。
书分内外篇是西汉以后渐渐形成的传统,战国以前之书则不分内外篇形式。先秦诸子著书,往往随作随传。除《吕氏春秋》等为一时集众之作外,其他子书最初多以单篇的形式流传于世,作者随写随传,最初没有一个统一的定本,更无专著可言。各篇在流传过程中,则由其弟子或后人收拾编定成书,因此篇与篇之间往往分合不定,更没有明确的内篇、外篇的分别。
秦时焚书坑儒,加之秦末天下大乱,书籍散乱,更是使书籍之分合混乱不一。“故有以数篇为一本者,有以数十篇为一本者,此有彼无,纷然不一。分之则残阙,合之则复重。”[62]到刘向、刘歆父子整理图书之时,“求遗书于天下。天下之书既集,向乃用各本雠对,互相除补,别为编次”[63]。刘向、刘歆父子对图书的整理,不仅仅是文字的校勘与订正,而且包含着大量图书汇编、排纂命名及其中各篇命名的工作,即利用已有资料,纂辑大量过去并不存在的书籍。今天所见的先秦古书分作内外篇,便大多出自刘向、刘歆父子之手整理编定。余嘉锡以《庄子》以及《晏子春秋》加以说明。
《史记·老子韩非列传》说庄子“著书十余万言,大抵率寓言也。作《渔父》《盗跖》《胠箧》,以诋訿孔子之徒,以明老子之术,畏累虚、亢桑子之属,皆空语无事实。”[64]可见司马迁只言庄子著书,却并没有言所著书为《庄子》。《汉书·艺文志》始见《庄子》记载,称道家有“《庄子》五十二篇”。唐代陆德明说:“《汉书·艺文志》‘《庄子》五十二篇’,即司马彪、孟氏所注是也。”五十二篇的篇目构成,则“内篇七,外篇二十八,杂篇十四,解说三”[65],可见《汉书·艺文志》所著录《庄子》五十二篇已经有内外篇之别。今本《庄子》中《胠箧》在《外篇》,《渔父》《盗跖》等在《杂篇》,可能皆非庄子所自著,而司马迁于《史记》中却以为皆庄子所自作。余嘉锡认为,司马迁所见庄子之书,“必无内外杂篇之别可知也”[66]。而这种内外分别当始于刘向、刘歆父子的图书整理工作,《庄子》内、外篇之分便当是此时的产物。
《晏子春秋》之书名始见于《史记·管晏列传》,司马迁说:“吾读管氏《牧民》《山高》《乘马》《轻重》《九府》及《晏子春秋》,详哉其言之也。既见其著书,欲观其行事,故次其传。至其书,世多有之,是以不论,论其轶事。”[67]司马迁只言见《晏子春秋》而并未详论其体例。《汉书·艺文志》著录《晏子》一书,无“春秋”二字,内、外篇共八卷,二百一十五章。《汉志》著录之《晏子》,当即为刘向所言之《晏子春秋》。在刘向整理编辑《晏子》之前,已经有多种版本的《晏子》流传。故刘向整齐各种版本《晏子》书,“凡中外书三十篇,为八百三十八章”,除其重复者二十二篇,六百三十八章。“定著八篇二百一十五章。”于此八篇之中,“其书六篇,皆忠谏其君,文章可观,义理可法,皆合六经之义”。这些篇章合儒家观念,被刘向编辑为内六篇。另外,“又有复重,文辞颇异,不敢遗失,复列以为一篇。又有颇不合经术,似非晏子言,疑后世辩士所为者,故亦不敢失,复以为一篇”[68]。与儒家思想有悖的两篇,不敢遗失,则被编辑为外二篇。显然《晏子春秋》这种内外篇的分法是始自于刘向整理图书的。
余嘉锡据此总结道:“今按《汉志》所著录,有以内外分为二书者,有但总题为若干篇,而其书中自分内外者。……凡以内外分为二书者,必其同为一家之学,而体例不同者也。……凡一书之内,自分内外者,多出于刘向,其外篇大抵较为肤浅,或并疑为依托者也。”[69]
(四)辨附益
1.古书不皆手著。
余嘉锡指出:“后人习读汉以后书,又因《隋志》于古书皆题某人撰,妄求其人以实之,遂谓古人著书,亦如后世作文,必皆本人手著。于其中杂入后人之词者。辄指为伪作,而秦、汉以上无完书矣。不知古人著述之体,正不如是也。”[70]
古人之书,不必手著,后人往往辑其言行,推按其事,约有五端:“一曰:编书之人记其平生行事附入本书,如后人文集附列传、行状、碑志之类也。二曰:古书既多后人所编定,故于其最有关系之议论,并载同时人之辩驳。三曰:古书中所载之文词对答,或由记者附著其始末,使读者知事之究竟。四曰:古书之中有记载古事、古言者,此或其人平日所诵说,弟子熟闻而笔记之,或是读书时之札记,后人录之以为书也。五曰:诸子之中,有门人附记之语,即后世之题跋也。”[71]
欲读古人之书,当先明古书之文体。俞樾曾说过:“周、秦、两汉至于今远矣,执今人寻行数墨之文法,而以读周、秦、两汉之书,譬犹执山野之夫,而与言甘泉、建章之巨丽也。”[72]然俞樾对于古书的考辨,只是局限在文字句读之间。余嘉锡则认为当先明古人著述之体,然后才可以理解古人之著述。他在全书最后总结说:“古人作文,既不自署姓名,又不以后人之词杂入前人著述为嫌,故乍观之似无所分别。且其时文体不备,无所谓书序、题跋、行状、语录。复因竹简繁重,撰述不多,后师所作,即附先师以行,不似后世人人有集。故凡其生平公牍之文,弟子记录之稿,皆聚而编之。亦以其宗旨一贯、自成一家之学故也。夫古书之伪作者多矣,当别为专篇以明之。若因其非一人之笔,而遂指全书为伪作,则不知古人言公之旨。”[73]
在地下文献没有大量出土之前,余嘉锡主要依据传世传统文献,创作了《古书通例》。凭借自己对古籍的广博阅读以及对传统文献学的深刻理解,余嘉锡对中国上古时期的古书体例进行了一次系统的总结,特别是在先秦古籍辨伪领域,提出了许多独到的见解和方法。但由于该书最初只是以讲义的形式流传,故早期并没有产生太大的影响,随着近些年对先秦文献流传形式研究的深化以及出土文献的增多,该书的影响力逐渐扩大,已经成为诸多学者研究先秦古书体例以及进行先秦文献辨伪时所援引的依据,因此此书越来越为学界所重视。余嘉锡的古书体例研究,为文献辨伪学的发展提供了极具价值的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