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学校的要求
《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文件为高校学生行为树立了总体的标准,最基本的要求是学生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应当树立爱国主义思想,具有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应当增强法治观念,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应当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应当积极锻炼身体,增进身心健康,提高个人修养,培养审美情趣。学生不得有酗酒、打架斗殴、赌博、吸毒,传播、复制、贩卖非法书刊和音像制品等违法行为;不得参与非法传销和进行邪教、封建迷信活动;不得从事或者参与有损大学生形象、有悖社会公序良俗的活动。学生应当自觉遵守公民道德规范,自觉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创造和维护文明、整洁、优美、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树立安全风险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保障自身合法权益。虽然全国各地每个学校各有不同,但这些基本的行为要求,每一个高校大学生都需遵守。
各高校在具体学生管理的工作中也细化了一些要求、通过具体的奖惩制度引导规范了学生的行为。例如要求在校大学生行为举止应符合自身社会角色:应注意仪表整洁、举止有礼,师生见面,应主动打招呼行礼,遇到年老体弱者在做较重的体力劳动时,应主动帮忙;爱护公共财物,爱护学校的一草一木,不折花,不践踏草坪,自觉维护校园绿化、美化、香化、净化;业余文化生活健康,不得买卖、传播内容反动及淫秽的物品;遵守校园网络的有关规定,文明上网。要珍惜学校的荣誉,不做有损学校荣誉的事。还有在上课时应保持仪容整洁,衣着大方,夏天不得穿背心、三角裤头、拖鞋进入教室;在上课铃响之前,应先进教室,做好准备,静候老师前来上课;若迟到,应在教室外向老师行礼报告,得到任课老师允许后方可进入教室;上课要专心听讲,不做与课本无关的事,对老师讲授的内容有疑问,不要随便打断老师的讲课,可先将疑点记录下来,待老师讲授告一段落后,再举手提问,亦可在课后或辅导课时向老师请教。此外在宿舍生活中,应自觉遵守宿舍管理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主动配合有关人员的检查;遇到停水停电等突发事件时要保持安静和冷静,通过学生干部或管理、值班人员及时解决问题,严禁起哄滋事,严防发生意外;宿舍内要加强团结,互相关心,互相爱护,互相帮助,相邻宿舍的同学要互相尊重、友好交往;遵守作息制度,按时起身,按时就寝,晚间迟归宿舍要主动进行登记。在自习或别人休息时,动作要轻,打电话时要节约时间、控制音量;不得在宿舍区喧哗、打闹,不得放大录音机、收音机的音量,严禁偷听敌台,严禁看“黄”;宿舍里要注意语言美,不讲脏话、粗野的话,严禁将易燃、易爆的物品带回宿舍,宿舍内严禁烧酒精炉、煤油炉、点蜡烛,严禁使用电炉、电烙铁等电热设备,不私接电源,不留客住宿,不得抽烟、酗酒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