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彰与奖励的目的、原则与基本条件

三、表彰与奖励的目的、原则与基本条件

(一)表彰与奖励的目的

根据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人的需求分为五个层次,由下至上分别为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交需求、尊重需求和自我实现的需求,其中自我实现是最高层次的需求,是指个体向上发展和充分运用自身才能、品质、能力倾向的需要。表彰与奖励则是重要的手段和方式来满足个体对自我实现的需求。

学校实行学生表彰与奖励是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建立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促进优良校风学风的形成,激励广大学生奋发向上、全面发展、提高综合素质,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形成良好的学生激励机制。

(二)表彰与奖励的原则

表彰奖励工作的开展应该遵循下列原则。

一是体现先进性、代表性和时代性。先进性的体现是指受表彰或奖励的对象能够在此方面发挥先锋示范作用,能够树立榜样标杆;代表性是指表彰或奖励的对象不仅能够代表不同学科、不同年级、不同层次等,还能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在学生群体中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时代性是指表彰奖励的条件和价值取向能够顺应时代潮流、符合时代特色、具有时代气息。

二是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在“表彰奖励的内涵与区别”一节中谈到了大学生如何理解和认识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从精神层面的鼓励能够更好地满足当前大学生对自我发展、自我实现、自我超越的精神需求。

三是公平、公正、公开。这其中包含了公平与公正原则和公开原则。公平与公正原则,是在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人民所追求的,是对马克思主义公平正义观的继承和发展,体现了我党的奋斗理想和价值追求,符合中国国情、根植中国大地。公开原则是指表彰与奖励的制度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避免违规操作、暗箱操作等行为损害大学生的权益。

四是定期评选表彰与及时评选表彰相结合。定期评选表彰指的是学校所设置的常规性表彰奖励制度,例如每学年开始所开展的国家奖学金评选、三好学生评选等;及时评选表彰所针对的是在偶发或突发事件中具有突出表现、突出贡献的学生,例如在2020年新型冠状病毒爆发之际投身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大学生志愿者们,学校就会及时对在这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学生进行表彰奖励。

五是依照规定奖励的条件、办法和程序进行。按规定做事是确保表彰奖励评选工作的公平与公正性,所以在评选工作中,相关的部门、人员以及参评者都应该按照规定来开展工作。

(三)获得表彰与奖励的基本条件

大学中表彰奖励的对象为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或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学术科研、创新创业、体育竞赛、文艺活动、志愿服务及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突出的集体或学生。获得表彰奖励的对象应该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热爱学校、勤奋学习、勇于探索、达到表彰奖励要求;

(4)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5)坚持体育锻炼,《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达到及格(身体残疾或丧失运动能力免予测试的学生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