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与专业、学历与学位的关系

二、学科与专业、学历与学位的关系

(一)学科与专业

一般情况下,我们所说的学科是指是指学术的分类,也就是一定科学领域或一门科学的专业分支,如自然科学中的物理学、生物学,社会科学中的历史学、教育学等。根据我国国家标准G/TI3735—92对学科的定义,我们可以这样来解释:学科是相对独立的知识体系。

专业概念的解释为:高等学校或中等专业学校根据社会分工、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以及学科的发展和分类状况而划分的学业门类。

学科是按知识的内在逻辑组织的知识体系,学科不同,其内在的知识体系也不同,学科的发展目标是知识的发现和创新。专业是按社会应用的逻辑组织的知识,是在一定学科知识体系的基础上构成的,专业的目标是为社会培养各级各类专门人才。专业以学科为依托、为后盾,学科的发展又以专业为基础。在一个学科可以组建多个专业,在不同学科之间也可组建跨学科专业。

那么,二者之间到底有何区别呢?

学科有特定的研究对象和领域,也有自身的理论体系,还有其独特的研究方法;而专业则是由培养目标、课程体系、培养目标等构成。通俗来讲,学科更侧重于科学研究,专业更侧重于人才培养。

学科可分为一级学科和二级学科的区别,一级学科是学科大类,二级学科是其下的学科小类。

目前,在我国高校研究生教育体系中,共设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军事学、艺术学13个学科门类,下设有111个一级学科。例如:法学门类下设有法学、政治学社会学、民族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公安学6个学科,也就是这6个学科都是一级学科,而社会学一级学科下设社会学史、社会学理论、社会学方法等多个学科,也就是俗称的二级学科。专业则有几百个,很多高校甚至可以自设专业,一个专业可能涉及多个学科知识,如电子商务专业就涉及工学、管理学和经济学等学科。

(二)学历与学位

学历和学位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学历是指人们在教育机构中接受科学文化教育和技能训练的学习经历。根据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学历教育包括小学、初中、高中、专科教育、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等形式。高等学校颁发的学历证书(含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应进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学历证书分毕业证书、结业证书和肄业证书三种,且都是国家承认学历,同有法律效应。如本科肄业,取得肄业证书,其学历也为本科。

有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内容且考核合格,达到培养方案规定的最低总学分数与各板块学分数要求,毕业鉴定合格,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

已进入毕业环节或修业年限已满的学生,毕业时仍有课程或其他教学环节不合格,未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最低总学分数,做结业处理,发给结业证书。

具有学籍的,在校学习一年以上未完成教育计划规定的课程而终止学业的学生(被开除学籍者除外,被开除不给予肄业,无肄业证)发给肄业证书。

注意一点,结业证书是发给完成了所有教学环节,只是有部分教学环节不合格的学生,如果两年内学生完成了所有教学环节且合格的,则发给毕业证书;肄业证书是发给学习了一段时间后因故退学,没有完成所有教学环节的学生。

学位是授予个人的学历称号或学术性荣誉称号,表示其受教育的程度或在某一学科领域里已经达到的学历水平,或是表彰其在某一领域中所做出的杰出贡献。由具备授予资格的高等学校、科学研究机构或国家授权的其他学术机构、审定机构授予。学位称号终身享有。学位包括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三种。

学位不等同于学历,获得学位证书而未取得学历证书者仍为原学历。取得学士学位证书的,必须首先获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取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证书的,却不一定能够获得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而取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的,却不一定能够获得学士学位证书。

【案例】

2020年6月,某高校网络工程专业大四学生张某,有多门公共课程和专业核心课程考核均不合格,所休学分未能达到规定最低学分要求,且专业核心课程学分也未到标准要求,张某不能取得毕业证书,只能取得结业证书。同专业另一位同学王某林,所有课程考核均合格,达到最低学分要求,专业核心课程学分也达标,该同学可以取得毕业证书;但由于王某林同学所有课程平均绩点只有1.67,未达到该专业取得学位证书的最低平均绩点2.0,故该生不能取得学位证书。

(三)主修专业与辅修专业

所谓主修专业就是大学生入校报到注册后主要修读的专业。而辅修专业是指确有学习余力的学生于在校期间根据学校相关要求修读本校开设的自己主修专业之外的其他专业。

(四)辅修学士学位与第二学士学位

1.辅修学士学位

在校本科学生在学有余力情况下,在主修一个本科专业之外,跨学科门类辅修另外一个本科专业,完成所修本科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所有课程、毕业论文和其他教学环节,不低于一定学分,且考核成绩合格,在获得第一专业学士学位的同时,经学校核准、获得第二专业的学士学位。辅修学位教育属于本科教育的范畴。是为了充分发挥综合性大学学科优势,探索跨学科组织教学模式,促进复合型人才培养的一项教学改革措施。

2.第二学士学位

第二学士学位是指已修完一个学科门类中的某个本科专业课程,已准予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再攻读另一个学科门类中的某个本科专业,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项要求,成绩合格,准予毕业的,可授予第二学士学位。辅修学士学位针对的是在校生,而第二学士学位针对的是毕业生,这是二者最大的差异。

【案例】

某高校食品与质量安全专业学生曾某,受她当律师的舅舅影响,对法律法规很感兴趣,在舅舅的引导下,从大二开始,申请辅修本校的法律专业课程。她每天晚上在实验室认真完成实验,白天在教室老师讲课,课余或周末在庭审现场旁听学习,经过三年的不懈努力,曾某在获得第一专业学士学位的同时,经学校核准、获得第二专业的辅修学士学位。

某高校车辆工程专业学生林某于2018年7月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后,林某发现未来大数据的应用会涉及人类生活的各个领域,交通工具的发展势必也会因大数据时代的到来而发生巨大改变,要想在这场巨大的变革中把握好机会,就必须要清楚大数据对交通行业的变革会产生哪些影响。经过和家人协商、讨论,2019年6月林某又报考了某大学的大数据专业并被录取,如果顺利,第一年完成所有专业本科课程学习,第二年完成实践环节,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符合毕业要求,且符合授位条件,他就可以拿到第二个专业的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这就是第二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