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1 农业景观

2.1.1 农业景观

关于农业景观的界定版本很多,其中较多提及的是基于生态学对农业景观的阐述。北京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的王仰麟等专家认为,农业景观的概念是指农业生产生活过程在农村环境的场景再现。张保华,谷艳芳,丁圣彦等认为农业景观是在原生态的自然环境基础上,人类通过长期的各类农业生产活动对其进行了改造而形成的一类更为复杂的新景观,是自然环境、人类生产活动和人类价值的结合体。郑文俊、周志翔的观点是:农业景观是各类农业活动在农村实施的生活场景反映,是自然生态空间经过农业生产活动的改造而形成的复杂自然过程、人文过程和历史价值观的集成产物。从这个角度看出,农业景观是以乡村聚落及周边环境为背景的。典型的农业景观包括桑基鱼塘、梯田耕作、稻田养鱼、水利工程等。北京林业大学于晓森主要从风景园林的角度对农业景观的概念进行了阐述,他在《农业相关要素与风景园林规划设计的关系研究》中指出农业景观是与林业、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等农业生产活动相关的景观,这种景观是自然环境与人文景观的结合。国际上对农业景观概念的理解主要有2002年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在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的基础上对农业景观概念的阐述,该组织认为农业景观是农村发展与其所处环境之间长期协同发展,共同进化条件下所形成的特有土地利用格局和景观系统。农业景观是人类文明与自然景观结合的产物,反映了不同时期农业生产与自然之间的关系,是世界不同地区广泛分布的复杂多样的景观形态。农业景观作为文化遗产的一个类别已经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纳入《保护世界自然和文化遗产公约》中。由于不同专业的学者从各自的专业背景出发对农业景观进行研究和认识,从而对农业景观的概念和界定存在不同的认识和差异。

本研究课题主要研究农业景观的保护和更新,因此本书主要从景观规划设计的角度对农业景观进行理解,即农业景观是自然景观环境、传统农业生产格局、传统乡村格局特色、传统生活延续、民俗文化、现代农业效益、相关产业效益、公共设施、乡村环境、生态环境等农业活动有关的自然环境与人文景观结合的一种特殊景观形态,作为景观效果的评价内容,是农业外在表现和内在优势相结合的复合型景观。(表2-1)

表2-1 农业景观的概念定义

因农业活动经历了千百年的复杂演变过程,使农业景观具有了自身的景观特质,主要表现在所处地域自然环境与当地人文景观融合的土地形态,是具有生产、生活、生态功能的景观系统。农业景观的生产功能特质性是从农业景观的形成方面体现的,农业景观的形成来源于农业生产过程中自然环境与农业人文的结合。农业景观的生活功能特质性具有鲜明生命力的场景,既有农业生产时建造的特色建筑、聚集的村落也有民俗民风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农业景观的生态功能特质性则体现了农业景观自然环境与人工景观的有机结合的整体性、协调可持续发展和无限循环的人工生产生态系统。农业景观的“三生”功能特异性体现了人类农业文明的发展和生存智慧,同样也体现了人与自然相互参与,是乡村开发建设的有利基础。此外,农业景观与乡村景观也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两者的侧重点不同。农业景观是一种侧重于一切农业活动相关的景观类型,乡村景观则以乡村为主导的特质景观。虽然乡村是以农业景观为主调的空间场地,但是在全球城镇化建设背景的冲击下,农业也不一定是乡村的主导产业,故两者的内涵侧重点有所区别而不尽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