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 国内外评价方法的研究

6.1 国内外评价方法的研究

经过文献调研分析,国内外对于农业景观保护与更新的相关评价几乎没有,主要类似的景观评价以乡村景观评价为代表,国内外研究的方向内容各不相同。

国外的研究主要从20世纪60年代起,以英国、美国以及其他一些发达国家为主。英国在1968年颁布了《乡村法》,其认为景观评价是合理有效的保护乡村景观的方法。20世纪90年代,英国学者Goodey认为应该从景观资源、美学价值、空间整体性、保护价值等方面来进行景观质量的评价。另外,还出现了以定性评价为主的机关特征评价,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美国在1979年及1986年分别由美国林务局和土地管理局制定了对自然资源的景观评价。其联邦公路局更是扩大了系统的保护类型,以此为基础制定保护与利用的措施。德国的Steinhardt运用模糊判断理论以等级层次的方式对景观实例进行评价。Gulinck从整体性、多样性、视觉质量三个方面建立景观评价框架并对实际案例进行研究。捷克学者Ruzicka和Miklos提出了景观生态规划方法(LANEP),此方法包含了景观组成要素、景观生态分析、生态评价以及合理建议等方面并取得了很好的反响。韩国学者Sung等通过GIS和ANN方法对山区的景观进行评价,并取得了成效。

国内的研究起步较晚,关于乡村景观的评价主要始于20世纪80年代。为了实现对景观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近些年,很多学者不断地开展了对乡村景观的评价研究工作,以明确乡村景观资源的类型、价值及开发模式等,从而为乡村景观的规划、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的方案。目前对乡村景观的评价研究主要集中在整体评价、生态评价和资源评价三个主要方面。

整体衡量方面主要有刘滨宜、王云才从多个方面对乡村景观列出的可居度评价、可达度评价、相容度评价、敏感度评价、美景度评价等5个层次21个指标形成的乡村景观评价指标体系;陈威从设计学的角度出发,对乡村景观的总体规划进行了分析研究,确立了乡村景观的总体评价体系;另外谢花林与刘黎明采用社会效应、生态质量、美感效果等3个层次31个指标构建的乡村景观评价体系,在实际评价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生态评价方面的研究相对来说已经比较深入,影响较大的有肖笃宁在《景观分类与评价的生态原则》一文中对景观生态评价的分析,在分析了景观定义的基础上,提出了一系列生态学评价原则,探讨了景观的独特性、多样性、功效性、宜人性和美学价值等;丁维、李正方等在对江苏省海门市农村生态环境评价的基础上,选择了农业生产、居民点生活、乡镇工业系统3个亚系统和36个详细的指标作为乡村景观生态评价体系;卢兵友以山东省西单村为例,从农业景观资源、生态、经济、社会4个方面深入分析和评价了乡村景观生态效益。

资源评价方面的研究主要包括景观敏感度评价、景观阈值评价、景观美学质量评价等方面,其研究内容较广,理论和方法研究较多。其中乡村景观美学质量评价是乡村景观保护和更新的基础,谢花林、刘黎明等在《乡村景观美感评价研究》一文中根据我国乡村景观的特点,从乡村景观的独特性、自然性、视觉美感、环境特点等方面建立了乡村景观美感评价指标体系,并将其运用到北京海淀区温泉镇白家疃村的乡村景观美学评价,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俞孔坚教授从风景园林资源的角度对乡村农业景观进行了资源评价,并建立了景观审美意识系统和评价方法,对乡村农业景观的资源评价进行量化。

由此可见,国外对景观评价的原理与方法研究比较深入,发展比较快,而国内的评价主要是从美学和生态学这两个角度出发,发展相对比较缓慢。由于国外的发展情况与国内差别巨大,笔者认为在借鉴其成果的同时,必须以国内特有的国情为出发点,以期望找到适合我国国情的针对农业景观保护与更新的评价方法与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