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 江苏地区农业景观保护与更新的问题
(1)农业景观保护与更新的内容界限不清晰 以江苏地区农业景观的调查与分析为基础,针对农业景观的复杂性、多样性的特点,江苏地区农业景观的规划建设主要以政府部门为主导,相关设计人员操刀规划设计。其农业景观保护与更新的规划依据往往以其主观判断因素为主,缺乏客观的合理评价标准(即没有清晰的保护与更新的范围与内容)。从而造成一些有价值的资源并未进行合理地保护与更新,而一些价值意义不大的资源却被放大保护。由于其评判的标准不合理,往往造成农业景观的价值体现不足、景观效果参差不齐。
(2)农业景观保护与更新的模式单一 由于市场经济的作用,江苏地区农业景观的保护与更新主要以旅游开发单一模式为主。在各地争相发展旅游产业、照搬城镇化的建设模式的同时,由于缺乏农业景观的保护意识,缺乏相关理论的指导,片面追求经济利益,往往忽略了地域本身所独有的资源,当地的原真性、传统生活方式及价值逐步被破坏遗忘。大量的农田、林地、圩塘等被征用,自然板块、廊道面积逐步缩小,特色农业景观不断萎缩,使当地失去了特有的农田风貌与文化价值特色。对自然环境、农业景观的可持续发展形成了很大的阻碍。
(3)农业景观保护与更新的运作机制单一 江苏地区的农业景观保护与更新虽然涉及政府、当地居民、第三方机构以及设计者四类群体,但是政府以及相关企业往往起着决定性主导作用。由其传导相关的建设思想和方向给设计人员,请其再进行相关的规划设计并最终建设落实。这种自上而下的沟通渠道往往忽略了农业景观保护与更新的真正主人即当地的居民的意愿。最终相关的规划建设项目因沟通不畅,得不到当地居民的支持,而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
(4)农业景观保护与更新的规划与建设缺乏后期的跟踪与评价 针对江苏地区的农业景观的调查与分析,笔者发现相关的规划建设模式存在大量复制的情况、但其模式的实际效果并未进行合理评估,未达到规划预期的效果,相关机构部门未对这一情况进行很好的总结评估并提出建设性的建议,从而造成各种资源的浪费。另外、许多已建成的项目由于缺乏必要的维护与管理,没有形成配套的管理机制,造成相关设施达不到规划设计的使用周期,甚至出现荒废的现象,最终没有体现其应有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及生态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