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 农业景观保护与更新的原则
在实施农业景观保护与更新的建设工作时均应遵循以下这六项原则,以此为基础进行农业景观保护与更新的方法与模式的研究。在这六个原则理念中,“整合”是最为核心的思想。这是一种在限定中创造的过程,既不是将农业景观视作“文物”的保护,也不是推倒重来的“城市革命”,而是利用现有的农业景观的构成要素、色彩、肌理、格局以及文化等因素、按照其生产、生活和生态属性进行有价值的整合转化。
(1)整体性的保护和更新原则 对农业构成要素的全面保护与更新才是整体的保护与更新。将人、地、物三者视为有机的整体,具体体现在人、物质、非物质的保护与更新。只有牢牢把握住其完整性的要求,才能在农业景观的更新与保护中做到全面开展,而不是顾此失彼。
在规划时,不能只重视某个要素的价值而忽略其所处的整体环境,人与乡村整体和谐的关系包括了人与自然的关系、传统农耕方式代代相传的关系和农耕社区独有的血脉联系,作为农业大国千百年来历史文明的代表,它应该作为一个整体被保护。保护的内涵并非静态的保护,而是需要做到保护与发展兼顾。整体性保护和更新的原则就是将各种已有的有价值的景观要素结合起来作为一个有机整体综合考虑,规划时也要注意与各部门协调统一,做好各个方面的问题的研究。
在城镇化和美丽乡村建设的进程中,农业景观的开发与利用应以农业景观的保护为出发点,将整体性设计作为最基本的原则,强调农业景观的开发与农业特质保护相一致,在追求社会经济效益的同时追求生态环境的整体效益。
(2)多样性的保护与更新原则 多样性是农业景观固有的特性。自然环境不同、经济状况不同、历史不同演变出的农业景观也有着各自的特色,呈现出了不同的景观肌理、历史风貌。只有肯定了多样性,才能在保护与更新中真正制定出适宜性的规划,使其适应当地发展的路线和方向。
生态环境是保护生物环境多样性的基础,同时也是农业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的保障。只有科学合理地对农业资源需求进行规划,并控制农业发展的需求总量,建立起物种与资源、人与土地的平衡与互动关系,才能使生态环境得以稳步发展。
在我国的城镇化与美丽乡村建设中广泛存在着盲目建设的现象,过分追求经济效益的建设而没有考虑到生态效益的保护。农业生态景观各个子系统之间和各景观要素之间是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在乡村农业景观开发中,应使各个子系统合作共存、协调、有序和相对平衡;坚持生态环境优先,保护生态环境与经济发展协调一致、辩证统一,以保护促进更新,以更新加强保护。保护农业景观多样性,就是要在尊重其原有生态规划的基础上,维护与恢复当地景观格局与生态过程的完整性和多样性。
(3)可持续性的保护与更新原则 无论是城市景观的建设,还是农业景观的开发,可持续发展一直都是社会建设的总目标,是农业景观发展的需要和必然选择,也是建设的重要原则。人与自然、人与土地、人与人和谐共生,创造环境优美、生活和谐的乡村环境是农业景观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任何事物都是处于动态的持续发展过程中的,农业景观的保护也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若是静态隔绝保护农业景观,不仅阻碍未来的各方面发展,也无法从根本上对现状进行很好的保护。如今所见的农业景观也不会是最终的模样。可持续性是农业景观保护与更新在时间上的体现,是其连续性与间断性的辩证统一。不同的发展阶段所产生的物质及非物质的遗产,在保留与延续工作中是体现农业景观特色的需要。
农业景观的保护与更新是一个不断发展变化着的过程,因此对农业景观进行规划改造要对土地及土地资源进行合理的安排,提高生物多样性,建立复合生态经济系统,提高系统的稳定性和生产力。同时发展本土特色,继承农业文化,实现农业景观的可持续发展,从而做到真正意义上的保护与发展相结合,为后代维护和保留了宝贵的农业景观资源。
(4)适宜性的保护与更新原则 不同地域的农业景观之间由于地理环境、自然资源、社会环境、经济发展水平等均有所差异而有着很大的差别,因此要综合考虑自然、社会、经济、人文等多方面要素,结合对当地资源的评估,对环境进行适宜性评价,从而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
此外农业景观的构成并非千篇一律,而是随地域的差异有所不同,这就要求在进行农业景观保护和开发的过程中,应该充分研究区域农业景观构成要素现状,切不可盲目搞一刀切,应结合具体地区的实际来进行。保护要适合当地的生态环境,动植物的生存繁衍及当地人的生活习惯等,选择适宜的方法和理念,结合其乡土文化价值,获得当地居民的文化认同感。适宜性的保护与更新原则不但可以保护原有的生态环境,还可以增强日趋淡漠的居民认同感,延续乡土文化,并与现代文化进行积极整合,从而形成崭新的农业景观风貌和文化价值。
(5)以人为本的保护与更新原则 “天地万物,唯人为贵”,保护与更新的根本出发点、落脚点、着力点就是以保护和发展乡村居民的利益为目标,努力提高人居环境的质量。在此基础上导入其他适宜产业,使农业产业结构得以优化,在保护现有农业景观的基础上,使其体现农业景观的经济价值,文化价值和产业价值,实现环境提升和产业优化的双赢。保护与更新必须依靠乡村居民共同的智慧、充分调动人们的积极性、同时提高乡村居民的素质、增加收入、改善生活,才能实现人与农业景观的永续发展。
(6)重点与一般相结合的保护与更新原则 农业景观的保护与更新并不是全部保护与全部更新,而是针对具有一定保护、更新价值的农业景观进行的系统而复杂的工作。在保护与更新中,必须坚持抓准其重点内容,按照重点与一般相结合,分区与分类相结合以及近期远期相结合的原则开展农业景观的保护与更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