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所采用的学校教育制度是如何形成的
我国的现代学制形成时间非常晚,已经被西方世界落下了以百年计的时间。我国的现代学制是清末从西方引进的,发展至今,粗略的可以分为六个主要阶段:
第一个主要阶段,鸦片战争之后,在列强的强烈干涉下,清朝政府不得不改进封建教育制度,废除了我国绵延千年的科举制度,兴办新式学堂,在一番轰轰烈烈的教育改革之下,我国的现代学制的基本条件已经具备。
第二个主要阶段,1902年,已经强弩之末的清政府妄图通过西学东渐来挽救已经颓势的大局,于是颁布了钦定学堂章程,后世教育界普遍将其称为“壬寅学制”,“壬寅学制”虽然并不完善,但其作为我国历史上正式颁布的首个现代学制,对后世的学制有着深远的影响。
第三个主要阶段,1904年,清政府在摇摇欲坠的政局之下开始了“奏定学堂章程”的尝试,现在的教育界普遍将其称为“癸卯学制”。
第四个主要阶段,1922年,国民政府颁布了“六年制”的新学制,现在的教育界普遍将其称为“壬戌学制”。“六年制”一刀切地将全部学校教育分为3段和5级,其中包括初等教育段、中等教育段和高等教育段,共三段。初等教育段一共有6年,分为初小和高小两级,其中初小有4年,高小有2年;中等教育段一共有6年,分为初中和高中两级,其中初中有3年,高中也是3年;高等教育段采用小分级,因为专业的不同采用不同的年限,一般情况下是4到6年不等。
第五个主要阶段,1951年,我国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通过继承以往经验并且吸收西方先进国家的学制经验,综合利弊后,颁布了新中国第一个学制——《关于改革学制的决定》,该决定是新中国以来,我国教育领域首次提出并规定了我国新学制的总体框架,基本上奠定了我国学制的总体格局。
第六个主要阶段,1961年,我国制定了大、中、小学制条例,之后经过种种波折出现了很大的退步。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以后,我国的学制系统得以重建,通过一些列的举措,使我国的学制形成了一个比较完整的系统。
我国现行学校教育制度的施行使我国学制更加合理、完善,全国上下一盘棋,各级各类的学校相互呼应,相互补充,形成了一套完整的体系化的系统。正是在这样完整的体系化的系统下,我国学校教育制度的形态得以确认并快速发展了起来,且在《教育法》中得到了确认。经过改革,我国现行学校教育制度更加完善,能更好地保障基层受教育者的基本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