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教育法制化建设
改革开放之后,我国的教育法律制度还不够完善,与教育相关的问题日益突出,国家急需建立健全全面依法治教的教育法制体系。可是在当时,想要建立科学健全的教育立法、教育执法和教育法律监督制度,却没有基础的立法、执法和监督的依据。
为了做好中国的教育法制建设,我国政府需要在以往教育法制建设的基础上,依靠政府的强制推动,建立适应21世纪发展的教育法制体系。为了建立适应21世纪发展的教育法制体系,我国教育法制建设以观念更新为前提,在总结本国经验的同时,吸收、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不断加强教育立法,在经历了无数曲折之后,教育部于在十五大提出了《教育部关于加强教育法制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了十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意见。下面我们结合我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实际情况来简单分析一下这十个意见的意义所在。
第一个意见是要进一步认识到依法治教对于我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重要性,以及依法治教对于当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法制化需求的必要性。进入21世纪,我国农村义务教育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随着我国的整体的发展,我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快速发展也成了农村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农村义务教育体系的完善需求,要求我国在农村基层建立相应的以法制为基础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育体制,也要求我国在农村基层建立相应的,能够契合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运行机制。
第二个意见是我国的教育改革需要各方面的支持,教育发展都需要各方面的保障,只有做好教育法制建设才能更好地为我国教育改革提供支持,为我国的教育发展提供保障。因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作为我国教育改革最先触及到的部分,一定要为我国教育改革提供支持,所谓支持可以是献计献策,也可以是积极反馈。
第三个意见明确了我国教育法制建设的重要性,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加强教育法制建设是我国在新时代的基本需求。因此,我们要清楚地知道,想要发展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就要求我们必须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加强教育法制建设。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法制建设,能够通过完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自身的保障。因此,在基层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法制建设作为目标就显得十分必要了。
第四个意见是关于教育立法,教育立法的重要性不容忽视,因此,完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立法和加快教育立法更符合时代的需求。但是教育立法需要基层的积极反馈,因此,基层教育主管部门要积极汇总建议与建议,为教育立法提供第一手资料,更好为参与到教育立法之中,并为我国教育立法提供助力。
第五个意见是关于依法行政,依法行政是国家每一个领域都需要重视的,作为我国涉及面最为广泛的教育领域,要想严格做到依法行政,就要在基层的基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层面依照教育法律来行政,当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依法行政也是保障我国教育领域健康发展的基石。
第六个意见是关于依法治校,学校作为教育体系的神经末梢,如果能实现依法治校,基本上就能实现教育领域的依法治国的畅想。因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要积极推进依法治校,让广大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实现依法治校,就等于为我国教育领域法制化铸就基石。
第七个意见是关于教育行政执法机制与教育行政监督机制,各级政府与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在行政执法之中会产生一些不易察觉的漏洞和问题,因此,完善教育行政执法机制与教育行政监督机制,推行评议考核制,落实责任追究制,就成了必不可少的环节。
第八个意见是关于普法工作,想要在教育系统和教育领域实现教育法制化,就要在要从基层做起,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总之要从基层为普及教育法律法规的相关工作做好基础。只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层面知法懂法,这样才算做好教育普法工作,也只有加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的教育普法工作,才能为我国依法治教打下坚实的基础。
第九个意见是关于行政执法队伍建设,首先要在基层有完善教育法制的相关机构,在此基础上充分发挥基层教育主管部门法制综合职能,加强教育领域中的法律服务工作,探索教育领域的法律援助制度,从体系上加强教育法制机构的队伍建设,更要做好培养教育行政执法人才的相关工作。
第十个意见是关于我国教育法制建设中应该由谁来领导的问题,首先要保障基层党委和政府的坚实领导,认真抓好基层教育领域法制建设的工作。基层党组织和政府要重视我们党对教育法制建设工作的坚实领导,只有足够重视,才能在力度上让基层党组织和政府齐抓共管,严抓严管。
《意见》的公布,成了我国进入21世纪之后,教育法制化建设的基本指导意见。在此《意见》的指导下,我国教育法制化建设蓬勃发展,一时间相关法律、法规相继出台,具体的法律、法规可以参见本章“第五节 基层教育制度涉及的法律法规”。
在经历了教育法制建设高潮之后,我国的基层教育、教育法制化、教育法制需求等情况都出现了很大的变化,《意见》已经不能完全满足时代的需求,于是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提出要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深化依法治国实践。
党的十九大开启了新的时代,新的时代也给基层教育法制化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新的时代,在依法治国这个命题里,人民对全面依法治教与教育法制建设的需要最为迫切。可是我们的法制化建设并非完美,还存在着法制不完善、不充分的问题。比如,我国教育法律制度尚不健全、立法慢。执法制度不健全,教育法的实体法和程序法失衡,教育行政执法和守法意识薄弱,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现象大量存在。
总而言之,我国的基层教育法制化还存在着很多的不足,需要根据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建设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