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对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的积极作用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对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的积极作用

该通知不同于以往的政策,这次统一城乡,并且不再像以前一样面面俱到,而是将重点放在了农村,制定出一套新的经费保障机制。该通知能够强有力地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的保障机制,其核心就是通过以下六个主要方面来实现的。

第一个主要方面是免除学杂费和教科书费,并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生提供生活补助,这一方面包含城乡所有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其中也包括民办学校的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

第二个主要方面是该通知以行政手段统一了公用经费的基准定额,告别以往国家只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制定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的标准,而城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生的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的标准由地方自行制定的时代。现在,该通知做了详细的规定,无论是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的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的标准还是城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生的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的标准都将由国家统一制定,并由于中央财政统一补助。

第三个主要方面是统一经费的分担机制。在该通知实施以前,相关的状况是比较混乱的,那时我国在农村的义务教育方面是没有专门的经费的,即使有,也是由中央和地方共同负担的,而我国城市的义务教育经费是由地方主要负责,中央适当进行奖补。这部分内容在“第六章基层教育经费保障”的“第一节保障基层教育投入的相关法规政策”中有详细的表述。在该通知实施之后,中央和地方开始对城乡义务教育实行统一分担的机制,这种机制并不是整齐划一的一刀切式的分担,而是分项目、按比例地分担。

第四个主要方面是巩固并完善农村地区的校舍安全,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一套长效有效的保障机制。

第五个主要方面是巩固落实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的工资。这项政策旨在保护困难地区义务教育教师的待遇。

第六个主要方面是我国的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经费从此可以随着城乡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的流动而流动,就是说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可携带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经费。《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的这项钱随人走的政策,目前已经惠及了1300多万的农民工随迁子女和流动务工人员的子女。在城乡统一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之后,受益最多的就是从农村到城市读书的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

最近十年,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加快,我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大量涌入城市,给我国城市的义务教育带来了很多的问题。其中最为突出的就是随迁学生严重稀释了城市义务教育的平均经费。想要破解这一难题就必须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通知要求实现“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资金”的财务系统,让钱可以随着学生流动,简单地说就是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资金是可携带的,今后学生走到哪里,钱就跟到哪里。其效果非常显著,仅从1300多万的农民工随迁子女和流动务工人员的子女直接受益就可见一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