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实务疑难问题
侦查人员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以从宽处理的法律规定,此内容通常被认为是坦白从宽这一刑事政策的立法体现。在纳入刑事诉讼法中成为法定从轻量刑情节后,这一制度一定程度上提高了犯罪嫌疑人供述的积极性。但是从司法实践来看,仍然存在不小的弊端,坦白从宽仍然可能沦为侦查人员诱供的工具,如果案卷材料中未能如实记录犯罪嫌疑人的情节,审判时则无法获得从轻处罚的结果。
此外,虽然本条规定了侦查人员询问时应当首先告诉犯罪嫌疑人享有的权利,但由于我国刑事诉讼法中并未确立讯问时律师的在场权,犯罪嫌疑人的法律专业知识匮乏加上面临讯问的压力,很难对其享有的权利形成全面的认识并进行理性的处分,对此只能寄希望于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权的进一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