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被机动车撞伤,对方应当如何赔偿?

2 农民被机动车撞伤,对方应当如何赔偿?

虽然我国一再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但因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的现象仍然很多,对于交通事故的赔偿应主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根据赔偿项目、赔偿范围确定损失总额。在医疗终结后,首先应根据自身情况确定是否进行伤残等级评定,以明确是否构成伤残,构成几级伤残。不构成伤残则赔偿项目通常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构成伤残的,还应根据伤残等级确定残疾赔偿金及被扶养人生活费。同时,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具体规定,确定赔偿总额。如果在该次事故中同时遭受财产损失的,也应一并计算在内。

(2)以交通事故认定书或其他证据确定各自应承担的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规定,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而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即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对交通事故中各方应承担的责任依法作出的结论。该交通事故认定书既是肇事方是否承担责任,承担何种责任的证据,也是双方确定赔偿款项如何承担的主要依据。当然如果一方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应在收到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申请复核;也可以在交通事故赔偿诉讼中对该认定书进行反驳、提供证据、找出理由等,尽力推翻该责任认定书。

(3)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款通常按以下顺序支付。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例如,张三因交通事故受伤,经计算医药费用为5万元,人身损害的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计30万元,财产损失的赔偿为1万元,共计36万元。如果该机动车强制保险合同确定的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则张三的赔偿应先由机动车强制保险在限额内承担,包括医药费用限额18000元;伤残赔偿限额18万元;财产损失限额2000元,即机动车强制保险先承担的费用共计20万元,张三尚有16万元未得到赔偿。

如果肇事的机动车购买了商业保险,对于该16万元,应根据该商业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如该机动车未购买商业保险,或商业保险仍不足以支付的部分,由张三与肇事方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确定的责任,以及《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