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拖拉机在田间地头撞伤他人,能否按照交通事故进行赔偿?
拖拉机在田间地头撞伤他人,不属于交通事故,但可以参照交通事故处理的相关规定进行赔偿。
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也就是说,车辆只有在道路上才有可能构成交通事故。《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以及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田间地头”的意思是农田之间,田地两头,是从事农业劳动的场所,不具有通行的能力,并不符合“道路”的公共性,所以,田间地头不属于“道路”的范畴,拖拉机在田间小道撞伤他人自然也就不属于交通事故,不能按交通事故的相关规定处理。
虽然该行为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七条,车辆在道路以外发生交通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的,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该条例的规定处理。故受害人完全可以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要求侵害者赔偿医疗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若造成残疾的,还可以要求侵害者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