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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可以召开股东会开除部分股东吗?
公司一般情况下不可以开除股东,除非被开除的股东具有《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以下简称《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七条规定的情形。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七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出资,公司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该股东请求确认该解除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根据上述司法解释可以看出,公司只能“开除”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的股东,并且公司在作出开除决议前还必须催告该股东,给予其合理的缴纳或返还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