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中约定“天价”违约金,是否能得到支持?
2026年02月18日
51.合同中约定“天价”违约金,是否能得到支持?
我国法律并没有对合同约定违约金设置上限,仅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从理论上来讲,合同约定“天价”违约金法律并不禁止,属于有效条款。
律师答疑(https://www.daowen.com)
我们在工作中,经常遇到当事人咨询“合同约定了违约金,法院为什么不按照这个来支持,这不是鼓励违约吗?”缔结合同的基本原则是当事人意思自治,但意思自治不能是绝对的,过分的意思自治将可能导致合同违约条款成为获取暴利的工具。我国民法确定承担违约责任的基本原则是“损失补偿”,即以违约金的数额与违约造成的损失大致一致为理想状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即法律授权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调整违约金,所以“天价”违约金虽然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但一般也不能得到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