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如何处罚?

84.什么是重大劳动 安全 事故罪,如何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对“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规定:“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企业的安全生产设施和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规定,以致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以此来促使企业管理人员重视企业安全生产,促进企业增加安全生产设施、设备的投入,减少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的发生。

律师答疑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追诉的对象为对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如法定代表人、负责安全生产的经理、负责设备维修维护的技术人员。《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十条规定:“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三)发生矿山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四)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即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如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造成的后果符合上述任何一项情形,除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外,还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安全无小事”,我们建议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应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标准,配套建设安全生产设施和安全生产条件,并安排专人维修维护,保证设施设备正常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