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超越经营范围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
2026年0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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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超越经营范围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合同是否有效和公司经营范围并没有必然联系,只要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即为有效合同。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五条明确规定:“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的效力,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编的有关规定确定,不得仅以超越经营范围确认合同无效。”所以即便公司经营范围中没有合同约定的业务,该合同的效力也不受影响,司法机关也不会仅以此为由确认合同无效。
律师答疑
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在判断合同效力时,主要考虑合同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以及是否违背公序良俗原则;一般只有在涉及特许经营行业、特殊资质行业时才会考虑公司的经营范围和特许证件。另外,“强制性规定”分为“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和“管理性强制性规定”。合同违反“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如涉及金融安全、市场秩序、国家宏观政策等公序良俗的规定),人民法院将确认合同无效;如合同仅违反“管理性强制性规定”(如经营范围、交易时间、交易数量等行政管理性质的强制性规定),人民法院将确认合同为有效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