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否必须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026年02月18日
42.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否必须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我们不难看出是否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选择权在劳动者,而非用人单位,即只要劳动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且没有明确表示订立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就必须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律师答疑(https://www.daowen.com)
首先,我们要提醒用人单位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一定要保存好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的证据(比如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申请书、征求意见表),避免事后劳动者反悔,以应订而未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为由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二倍工资。其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并非是“洪水猛兽”,不是不能解除的劳动合同,劳动者如果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可依法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