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开除员工会有什么法律风险?

29.用人 单位开除 员工会有什么法律风险?

开除员工是指用人单位单方解除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已经建立的事实劳动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因此,用人单位开除员工需非常谨慎,并按照法定程序和法定事由办理,否则将可能承担赔偿金(每工作一年需支付两个月工资)。

律师答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开除劳动者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的具体情形,司法实践中用人单位使用频率最高的是“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开除员工,绝对不能任性,规章制度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几点要求:(1)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必须合法(民主程序);(2)规章制度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3)规章制度必须向员工公示(公示程序);(4)规章制度必须具体、明确和具有可操作性(如连续旷工三天属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另外,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民事诉讼基本原则,用人单位主张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就必须对此承担举证责任,我们建议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保存好劳动者入职之日至离职之日的全部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