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怎样办理解散才合法?
2026年0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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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怎样办理解散才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可见,公司解除必须具有法定原因,而我们最常见的解散原因是“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但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公司切不可以任性,否则可能导致股东或清算组成员承担债务连带责任。
律师答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明确规定了公司的解散程序,主要包括:(1)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2)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3)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4)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我们在日常司法实践中遇到问题最多的就是清算组成员不合法或清算组未按照规定通知债权人,这都将导致公司解除、注销程序不合法。为此,我们提醒老板,在办理公司解散、注销时,必须遵守法定程序,特别是清算方案必须由清算组成员本人签字,通知已知债权人必须穷尽已知的联系方式(如邮件、电话、短信、微信等),不能仅有报纸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