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行政复议?
2026年02月18日
68.什么是
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自己的合法权益,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为。行政复议必须是针对具体行政行为,比如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为。行政复议的申请人一般是受具体行政行为影响,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行政行为相对人,但与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
律师答疑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有严格的时间限制,即必须在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逾期提出,行政复议机关将不予受理。另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