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斗精神培育的总体要求

(二)战斗精神培育的总体要求

加强战斗精神培育,必须以习近平强军思想为指导,坚持思想领先、训育一体、全面锤炼、结合渗透、改进创新的原则,加强思想教育引导,融入训练管理磨砺,结合重大任务锤炼,运用战斗文化熏陶,强化政策制度激励。

思想教育是战斗精神培育的认知根基。要扎实抓好思想政治教育,紧紧扭住坚定理想信念,着力解决“为谁打仗、为何而战”的根本问题;大力强化牺牲奉献精神,引导官兵树立正确的生死观、苦乐观、得失观;重视学习研究现代战争特点规律,切实把战斗精神建立在思想进步和科学认识的基础之上。

严训严管是战斗精神培育的基本途径。要坚持把战斗精神培育纳入实战化军事训练、纳入经常性管理,把练技术、练战术与练思想、练作风结合起来,把抓训练、抓管理与抓培育、抓养成结合起来,统筹计划安排,一并组织实施,切实让官兵经受磨砺考验、形成行为自觉,推动部队战斗意志在实战化训练中塑造养成。

重大任务是培育和检验战斗精神的重要平台。要充分发挥重大任务对战斗精神的砥砺和促进作用,注重引导官兵在真实敌情、复杂情况和困难条件下经受生理心理的极限考验,培养闻风而动、雷厉风行的优良作风,强化报国为民、当兵打仗的职能意识,磨砺不畏艰难、不怕牺牲的坚强意志,真正做到每执行一次重大任务,部队战斗精神就得到一次淬火升华。

战斗文化是滋养战斗精神的肥沃土壤。坚持把打造战斗文化作为先进军事文化建设的重要任务,作为战斗精神培育的重要载体,积极创作富有战斗格调的文化产品,开展洋溢战斗激情的文化活动,建设充满战斗气息的文化环境,更好地感染熏陶官兵、振奋军心士气。

政策制度是战斗精神培育的重要保障。要着眼促进战斗精神生成、强化和保持,把培育要求贯彻体现于各项规章制度之中,推动形成有利于战斗精神培育的政策合力;及时把部队的成功经验做法固化为制度规定,进一步完善战斗精神培育的制度机制,确保行之有效的培育做法能够长期坚持发挥作用。

部队各级党委要把抓好战斗精神培育作为重要职责,列入议训议教内容,统筹各方力量,解决矛盾问题,确保培育工作有力、有效落实。机关各部门要结合职能任务细化落实措施,政治工作部门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其他部门要积极配合、密切协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培育工作格局。要加强分类指导,坚持循序渐进,既有长远目标,又有阶段性要求,既有总体性安排,又有针对性举措,务求取得实效。要坚持从兵之初、官之初抓起,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和一线带兵人的战斗精神培育。要加强对战斗精神培育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注重运用新技术、新手段拓宽培育方法路子,充分发挥信息网络的助推作用,努力增强培育工作的时代感、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