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政治工作法治化建设的重要意义
我军现代化建设已进入推进中国特色军事变革新的发展阶段,实现政治工作法治化,既是新时代我军政治工作创新发展的现实需要,更是时代发展的客观要求。
1.适应党的治国方略和执政方式转变的必然要求。军队政治工作是党在军队中的思想工作和组织工作,历来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为崇高使命和重要职责。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把依法执政和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一起确立为我党执政的基本方式,进一步明确了党的治国方略和执政方式向科学化、法治化的重大转变。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着重强调,要“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紧紧围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为实现党在新时代的强军目标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的政治工作时代主题,把政治工作纳入法制轨道,通过法制的规范性、稳定性和强制性,改进政治工作的内容和方法,规范政治工作的程序和方式,保证政治工作遵循客观规律规范有序地运行,这是党依法治国方略和依法执政理念在军队的具体体现。坚定不移地推进政治工作法治化,既是我军政治工作鲜明党性的本质要求,也是对科学规律的自觉运用。
2.新时代巩固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重要保证。为高举旗帜、听党指挥筑牢坚实的法律基础。我军是党缔造的人民军队,忠于党、忠于人民是我军最鲜明的政治本色,也是我军政治工作功能作用发挥的根本动力。新时代政治工作法治化建设,必须把坚持和保证党对军队绝对领导作为法治化建设的首要目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新修订的《政工条例》施行,为党在新时代加强对军队的政治领导、组织领导、思想领导提供了更加完备的依据。《中国共产党军队委员会(支部)工作规定》《军队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规定》等法规相继出台,使党组织在军队的活动全面走上法治化、规范化道路,有力地保证了部队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政治上坚强有力,永远听党指挥。
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是我军建军的根本原则,是我军永远不变的军魂。我军正在由机械化向信息化转型,伴随着体制编制和政策制度的重大调整,要特别警惕和抵制各种质疑和否定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错误思潮。党的意志只有上升到法律的高度,才能具备全体公民一体遵行的效力;政治方向只有依法确立,才具备最大的权威性。加速推进政治工作法治化,是强化“军魂”意识的刚性手段。只有将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确立为法律原则,才能保证党令、政令、军令畅通,确保党在政治上、法律上牢牢掌握部队。
3.坚持依法从严治军、推进军队正规化建设的现实需要。贯彻依法治军方针,推进军队正规化建设,从根本上说,就是要通过完善体制编制,健全法规制度,正规部队秩序,把军队建设的各个方面都纳入法治化的轨道,运用法律法规来组织、领导、指挥和管理部队。依法治军和正规化建设涵盖着军队建设的方方面面,政治工作只有和其他各方面工作协调发展,共同走法治化道路,才能在新时代有效发挥其生命线作用,为军队建设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保证。
为实现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政治工作原则奠定坚实的法律基石。2003年修订的《政工条例》,首次明确规定了我军政治工作必须坚持的“十条原则”,其中一条是“坚持贯彻依法治军、从严治军”,这是推进政治工作法治化建设的基本遵循。把依法治军、从严治军作为我军政治工作必须坚持的一条原则,对于政治工作法治化建设来说,具有划时代的重大意义。《政工条例》不但规定了“坚持贯彻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原则,还把这一原则贯穿在整个条例之中。条例把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保卫工作、军事审判工作、军事检察工作、司法行政工作、法律法规教育等列入政治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中,并在战时政治工作中提出了“法律战”的任务。在规定各级党委讨论和决定的主要事项时,均把贯彻执行国家的宪法、法律和军队的法规制度列入第一项内容之中;在规定作为“党的委员会日常工作主持者”的政治委员、政治教导员的主要职责时,把领导部队贯彻执行国家的宪法、法律,领导部队贯彻执行条令条例和其他法规制度,维护军队的纪律,保证部队的团结稳定和集中统一,列入其第一项职责之中,从组织领导上明确了各级党委、政治主官、政治机关在依法治军、从严治军中所肩负的重要责任。
4.军队政治工作自身建设的迫切需要。在新的社会历史环境下,加强和改进政治工作的根本途径就是法治化。法治化使政治工作更加具有规范性。正如邓小平深刻指出的,制度更带有根本性、长期性和稳定性。法治化的政治工作更加具有科学性。它必然反映我军政治工作客观规律,剔除教条主义、实用主义等非科学的东西,使政治工作更加具有针对性、主动性、实效性和时代感。法治化的政治工作更加具有强制性。它将加大依靠国家强制力来保证政治工作落实的力度,带动和促进监督机制、惩罚机制等法制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把军队政治工作置于法规调整的范围之中。
为破解新时代部队政治工作难题提供了法律法规的根本出路。在全球化、市场化、信息化的大背景下,部队政治建设遇到前所未有的机遇与挑战,也带来官兵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多元共生,理想信念动摇、道德观念失准、荣辱界限不清等大量现实问题。传统的部队管理方法以及单纯的理论灌输,往往难以奏效,根本的出路在于依靠法律法规解决问题。如运用法律的指引和教育功能,培养遵纪守法的革命军人;运用法律的评估和调节功能,促进军队内部的高度集中统一;运用法律的预测和强制功能,防止违法违纪事件的发生,等等。同时,要解决部队政治工作中长期存在的随意性、盲目性,以及以言代法等“老大难”问题,也是要通过政治工作法治化来解决,其他任何方法途径都是难以真正根除痼疾的。
5.为有效履行我军使命任务提供有力的法律依据。新的历史使命赋予了我军新的职责和任务,拓展了使命的内涵,开辟了国防建设和军队发展的新视野、新领域。新的历史使命对我军政治工作功能作用的发挥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要求,也迫切要求我军的立法工作跟上步伐、提供保障。如果没有完备的法律法规提供支撑,开展工作就会缺乏依据、无所适从。同时,加快中国特色军事变革,做好军事斗争准备,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做好战时政治工作法律法规的准备,完善战时的宣传工作、组织工作、干部工作、群众工作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同时,现代战争是联合作战,只有建立健全和严格依照条令条例行事,才能保证党委对作战的集中统一领导,才能保证夺取战争的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