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实行共产党同党外人士合作共事
2026年01月16日
坚持实行共产党同党外人士合作共事
坚持实行共产党同党外人士合作共事是我国政治制度的具体体现,是中国共产党的一项长期政策。县委运用各种会议,宣传党的统战政策和知识分子政策,对有影响的党外人士安排选为人民代表或在政府部门担任职务,让其参政议政,享受当家做主的权利。(https://www.daowen.com)
1949年9月29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根据《共同纲领》精神,1950年4月8至13日,祥云县召开的具有政协组织性质的第一届全县各族各界代表会,在参会的200名代表中,有各界开明人士21人。在祥云县第一届人民委员会的17名委员中,党外人士有9名。据不完全统计,1950至1956年期间,全县历届各族各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中,党外人士担任主席、副主席的有10人,副县长1人,正副秘书长3人,常务委员60人。在县属各科、局和区级机关、文教卫生单位、人民团体,也安排了一部分非党干部担任领导职务。在实际工作中,使他们有职、有责、有权,做到行政上有指挥权,处理问题有决定权,人事任免有建议权。在政治生活待遇方面与同级共产党员干部一视同仁。对党外人士的安排使用,能充分反映和代表自己所联系的社会阶层、社会集团,以及群众的利益与要求,使党委、政府的决策更加科学化、民主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