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发展社队企业

加快发展社队 企业

发展社队企业,对改变单一经营的传统农业,逐步向农、林、牧、副、渔各业和农工商综合发展,对繁荣农村经济,改变农村贫困面貌有着重要作用。祥云社队企业发展速度慢、数量少、不平衡。1975年后随着电力网逐步建成,坝区大部分社队办起了电动粮油加工企业。至年底,全县社队企业发展到261个,其中社办18个,大队办243个,从业人员2203人,全年总收入138万元。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祥云逐步重视并加快了社队企业的发展。为加强对社队企业的领导,1978年2月,根据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发展社队企业的需要,县委、县革委决定建立社队企业局,与手工业管理局合署办公,负责社队企业的发展。

中共祥云县委把发展社队企业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作出安排部署。1978年5月,认真贯彻省委批转省社队企业管理局党组《关于加速发展我省社队企业的报告》,要求把社队企业、大办农业机械化和大搞农田基本建设,都当作社会主义事业来办。县属各部门,特别是轻工、手工业、供销社、财政、金融等部门,要主动积极热情地扶持和帮助社队企业发展。7月,全省社队企业会议召开后,县委克服了就农业抓农业,就粮食抓粮食的做法,全面执行“以粮为纲、全面发展”的方针,把发展粮食同大力发展生产队多种经营结合起来,把发展农业同大办社队企业结合起来,把抓长远建设同实现当年增产结合起来,把发展农业和围绕农业办工业特别是发展支农工业结合起来,统一部署,全面规划。决定在搞好现有社队企业整顿的基础上,安排工业产品,凡是社队能办的就安排给社队办,特别是农产品加工,要逐步放到社队企业去加工生产。

由于各级党委加强领导,农村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响应,祥云县社队企业有了新的发展。到1978年底,全县社队企业发展到349个,从业人员5151人,全年总收入352万元。[5]社队企业的发展,为改革开放以后乡镇企业的大发展创造了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