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公粮

征收公粮

新中国成立后,新成立的人民政权承受着新旧社会秩序更迭带来的经济震荡。巩固新生人民政权的斗争,首要的一项任务是征收公粮,保证军需民食,建立和稳定社会经济秩序。1950年开展的补征1949年度公粮及征收1950年度公粮的工作,是经济任务也是政治任务,是为了解决军、干、民的吃饭问题,是关系到稳定市场物价,巩固新生的人民政权的大事,是在新解放区与封建地主阶级在政治上、经济上的首次较量,事关全局,务须首战必胜。

征粮前,县委派出工作组到农村进行摸底调查;培训地方工作队员200多人;从部队抽调干部、战士100多人组成征粮工作队;召开了干部会、农代会、开明绅士代表会等各种会议,大张旗鼓地宣传征粮的重要意义、方针、政策、方法、步骤等。工作队进村后,召开积极分子会、士绅会等。抽调部分小学教师、招聘农村知识分子帮助进行计征,将任务计算到户,张榜公布,发动群众,同时按各户任务的一半左右借粮入仓;然后进行评产挤黑,最后总结评比,表扬先进,追收尾欠。

祥云县1949年补征公粮任务最低额595万公斤,最高额700万公斤。经过几个月的努力,最后完成征粮大米469.93万公斤,货币折征(黄金、白银、银圆等)大米53.32万公斤,实物折征大米2.85万公斤。1950年下半年又追交尾欠大米36.46万公斤,合计完成562.59万公斤,完成任务数的94%,是全省完成任务较好的县之一。

1950年9月5日,中央人民政府公布《新解放区农业税暂行条例》。9月28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发出《云南省政府关于征收1950年秋季公粮的指示》,指示指出:“本年所派任务数较1949年原派数减轻61.6%,较最后调整数减轻20%,系最低数,必须保证完成(上级分配全县的征粮任务为稻谷620万公斤)。”从10月初开始到年底,共征稻谷909.45万公斤(含地方粮、附加粮),超过任务数290.95万公斤,超额47.23%。(https://www.daowen.com)

在短短几个月的时间内完成和超额完成了两个年度的征粮任务,而且没有发生因征粮而死人,更没有发生骚乱或暴动。在补征1949年公粮和征收1950年公粮的过程中,广大贫苦农民与地主阶级开展了瞒产与反瞒产的斗争,揭发了不法地主分散隐藏粮食,在粮食中掺沙掺土掺糠的破坏行为。有的地主借口无劳力不打晒谷子或拖交公粮,群众即主动组织起来无偿地为地主打谷子,运送公粮,保证了任务的完成。

县委贯彻“田地多的多负担,田地少的少负担,没有田地的不负担”的合理负担政策,依率计征,可用金银、人民币、柴、煤炭、稻草等折征;粮食以稻谷为主,可用大麦、小麦、豌豆、蚕豆等折征;征收面1949年控制在60%以内,1950年扩大为90%等有关政策。在征粮过程中,县委不断强调端正执行政策的重要性,不断提醒广大干部防止和克服单纯任务观点。要求广大干部对群众要耐心说服教育,不许强迫命令,对抗粮地主要坚持依法说理斗争,不许吊打,未经批准,不许任意关押。同时,县委领导分头下乡,深入检查执行政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做好统战工作,争取民主人士、开明士绅对征粮工作的支持。开征前,县委召开了各界民主人士、开明士绅代表会,从区到村也层层召开士绅会,反复宣传贯彻征粮的重要意义、方针、政策等,以提高大家的认识,端正对征粮的态度。同时,各级干部都十分注意重点做好影响较大的开明士绅的工作,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人积极带头完成公粮任务,并动员亲戚朋友早交粮、交好粮,对征粮任务的完成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全县粮食征收任务的圆满完成,保证了军需民用。征粮工作使新政权在经济上取得财政工作胜利的同时,也在政治上取得了初步发动群众的胜利。在征粮工作中,一批农民特别是贫雇农的骨干和积极分子,成为农村社会的一股新兴力量,积极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确立了新政权在广大农村的社会基础,也为党在全县范围内各种政策的有效执行奠定了群众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