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党整风与加强领导班子建设

三、整党整风与加强 领导班子建设

在“文化大革命”中,“四人帮”散布的“踢开党委闹革命”等反动谬论,严重地破坏了党的纪律,破坏了党的思想路线,削弱了党的领导作用和党的战斗力。在揭批“四人帮”,摧毁帮派体系的过程中,中共祥云县委进行了整党整风,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使各级领导权掌握在德才兼备的干部手里。

中共祥云县委根据省委指示,传达贯彻中共中央解决云南问题的指示和决定,进行了整党整风,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强调,各级党委必须严格实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和遵守党的纪律;必须严格执行“共产党员绝不允许结帮营私,绝不允许在党内组织派别和秘密集团”的规定;要在揭批“四人帮”的斗争中,从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整顿和建设好各级领导班子。各级党委(党组)的整风,主要是思想整顿,同时也作了必要的组织整顿。

在整党整风中,认真贯彻省纪委召开的“文化大革命”结束以后第一次纪律检查工作座谈会精神。1978年12月,中共祥云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恢复,设专职副书记1人,专职干部4人。县纪委着重在揭批“四人帮”的斗争中做好党员的纪律教育工作;认真检查党员和党员干部执行纪律的情况,同各种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作斗争;搞好对犯错误干部的定性处理,巩固揭批“四人帮”斗争的成果。

中共祥云县委采取办读书班和干训班等多种形式,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要求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用整风精神学习理论,注意解决党性不纯和作风不纯的问题。通过努力,把被“四人帮”破坏了的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恢复发扬光大。

为了健全党的组织机构,加强党的领导,中共祥云县委根据省、州党委的指示逐步调整了党政合一的“一元化”领导体制。1978年2月恢复政法党组。1979年2月,增设县财办、农林办党组;恢复直属机关党委;1979年11月,撤销政法党组,分别设立公安局、检察院、法院3个党组。

在“揭批查”运动中,遵照中共云南省委的指示,经中共大理州委批准,调整了县委常委4人,依法逮捕了混在县委常委内的两个帮派头目。[2]

中共祥云县委在整顿领导班子的工作中,特别注意起用了大批长期受林彪、“四人帮”迫害的老干部,把他们安排在重要领导岗位,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为把立场坚定、政治思想好、作风正派的优秀人才提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1977年5月,经县委常委讨论,报经上级批准(4月12日批准),免去周某某、罗某某等人县委常委职务,任命万隆善、石天柱为县委常委。同时,任免了一批公社和县级部、委、办、局领导干部。[3]1977年8月,根据省、州党委部署,调整了县委领导班子,王廷琛同志担任县委书记。

通过整党整风,调整加强了各级领导班子,从组织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够在祥云顺利贯彻执行,促进了“揭批查”运动和各项工作的开展。

【注释】

[1]中共云南省委党史研究室著:《中国共产党云南历史第二卷(1950—1978)》,云南人民出版社2018年版,第539页。

[2]中共祥云县委党史研究室编:《中国共产党祥云县历史大事记(1950—2002)》,云南民族出版社2004年版,第166页。

[3]中共祥云县委党史研究室编:《中国共产党祥云县历史大事记(1950—2002)》,云南民族出版社2004年版,第167—16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