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祥云县第二次代表大会召开和恢复各级政权组织

中共祥云县第二次 代表大会召开和恢复各级政权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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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整党建党工作的推进,根据大理州核心组1971年1月3日下发的《关于积极做好召开党代会建立新县委准备工作的通知》精神,在祥云县革命委员会党的核心小组的主持下,1971年5月10日至14日,中国共产党祥云县第二次代表大会在祥云县城召开,出席大会的代表505名。大会的主要议程是:听取中共祥云县革命委员会核心小组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中国共产党祥云县第二届委员会。大会通过了张新代表县革委党的核心小组作的《高举“九大”团结胜利旗帜,沿着毛主席革命路线奋勇前进》的工作报告。

大会选举产生了中国共产党祥云县第二届委员会委员31人,常委11人。第二届县委设书记1人,副书记3人,选举张新为书记,张耀勋为第一副书记,李殿升、李自荣为副书记,杨珍、赵子扬、阮嘉兰(女)、张朝弼、于化国、刘汉卿、李景春(白族)为县委常委。

这次党代会是在党的九大后,全县正在开展“整党建党”期间召开的。大会代表依照中共九大代表产生的办法,未经各级党员大会或代表选举产生,而是由上而下协商确定。大会未设立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县委委员候选人名单是在“划线站队”“整党建党”的基础上,由县革委会党的核心小组研究决定,报经大理州核心小组批准,提交大会选举产生。这次大会以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为指导,贯彻执行中共九大和九届二中全会关于“文化大革命”的理论和路线,肯定了县革委会成立以来,在极左思想指导下开展的“清理阶级队伍”“划线站队”“一打三反”等政治运动,并提出今后的工作任务。所以,这次大会无论在指导思想上,还是政治路线上都是错误的。

县第二次党代会后,全县下属9个公社,先后于当年六、七月间召开党代会,选举产生了公社党委,公社革委会党的核心小组撤销。1975年11月,县委、县革委为加强对山区工作的领导,调整了部分公社的体制,从原祥城公社内划出部分区域成立红周公社;从刘厂公社内划出部分山区成立东山公社;从马街公社内划出部分山区成立鹿鸣公社。至此,全县共有12个公社。新成立的公社设公社党委,成员由县委任命。全县有党委12个、总支2个、支部210个。各级党的组织的恢复,对组织生产、安定社会、开展各项工作起到积极作用。

随着各级党的组织和政权机构的恢复,军队逐步退出地方工作。1974年1月,军队“支左”代表回部队,县委领导班子由地方干部组成。

【注释】

[1]中共云南省委党史研究室著:《中国共产党云南历史第二卷(1950—1978)》,云南人民出版社2018年版,第469页。

[2]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著:《中国共产党历史第二卷(1949—1978)》,中共党史出版社2011年版,第801页。

[3]中共云南省委党史研究室著:《中国共产党云南历史第二卷(1950—1978)》,云南人民出版社2018年版,第474页。

[4]云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云南省志·政府志》,云南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512—514页。

[5]中共云南省委党史研究室著:《中国共产党云南历史第二卷(1950—1978)》,云南人民出版社2018年版,第492页。

[6]中共祥云县委党史研究室编:《中国共产党祥云县历史大事记(1950—2002)》,云南民族出版社2004年版,第99页。

[7]云南省祥云县志编纂委员会编:《祥云县志》,中华书局1996年版,第500页。

[8]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著:《中国共产党历史第二卷(1949—1978)》,中共党史出版社2011年版,第81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