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干部工作
随着国家各项建设事业的全面开展,党对干部进行审查,及时掌握干部情况,使干部更好地为国家建设服务,成为党的组织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1953年11月24日,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审查干部的决定》,指出新中国成立以后,干部队伍迅速扩大,干部成分较过去任何时期都复杂。1955年12月28日,县委根据中央《关于审查干部的决定》和省委、地委的安排部署,成立祥云县委审干办公室。主任曹克荣(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副主任杨光照(县人事科主持工作的副科长)。抽调县级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干部40多人,分为办公室、审查、内外调查、政法党群、财贸工交、文教卫生6个小组,开展审干工作,历时三年多。
审干的目的,是从政治上弄清每个干部的面目,清除混入党政机关的一切反革命分子及各种坏分子,以保持干部队伍的纯洁和正确使用干部。
审查干部按分级审查的原则进行。即县委正副书记、常委,正副县长属省管干部8人,由地委直接审查,县级机关科、局、行、社正副职、公司经理、区委正副书记、正副区长163人属地管干部,由县审干办公室领导干部专职组审查,县管干部股所级和一般干部职工567人,由办公室内设的党群政法、财贸工交、文教卫生三个归口组分别审查。同时还专门组织20多人的内查外调组专门负责调查落实工作。
审查干部按一、二、三、四类标准排队:一类政治历史清楚;二类政治历史基本清楚有个别问题需查证;三类有政治历史问题,属审查干部对象;四类有严重政治历史问题转肃反办公室调查落实处理。根据人事档案相关资料,通过逐人排队初步结果为全县1000多名干部职工有80%以上的人政治历史清楚和基本清楚,审干对象有120多人,有严重政治历史问题的有20多人移交肃反办公室处理。
开展内查外调工作。办公室对审查干部对象,分别拟定出各人需要调查落实的问题、线索材料,安排调查人员开展内查、外调工作,找证明人调查落实问题,索取证明材料或查有关档案(含敌伪档案)资料,并复制相关资料,找审查对象谈话核实问题,或提供证明人线索。通过较长时间的内查、外调工作,已查证落实了一部分审查对象的政治历史问题,可以做结论的由办公室各组分别写出审查结论初稿并与审查对象本人谈话,核对落实写出本人意见,做到审查对象的问题、经查证落实的材料与被审查本人的交代三者一致者才可打印为审干结论,按有关政策规定办理,分别存档和交本人一份备用。在审干中,被审查对象的态度好与坏,关系到审查进度快慢问题,祥云县被审查对象绝大多数人态度好,积极配合组织主动交代问题,审查清楚后放下包袱,积极工作,感谢党组织的关心、爱护。但也有一部分被审查者态度不好,还有少数抵赖、欺骗,在确凿的证据面前后悔莫及,有的受到了党纪或政纪处分。
祥云县的审干工作到1958年末基本结束。通过审干达到了“从政治历史上弄清了每个干部的面目,清除了混入机关内的一切反革命分子及其各种坏分子,以保持干部队伍的纯洁性和正确使用干部”的目的。完成了审干对象110多人的审查结论工作,仅有六七人因无法查清主要政治历史问题,移交组织、人事部门处理。祥云县干部队伍基本上是纯洁的,对少数历史上有严重问题的转入肃反阶段,继续弄清问题,并按有关政策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