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互助合作初步开展
由于封建土地制度的束缚和长期战乱影响,祥云农村经济凋敝,大量土地撂荒,山区多民族杂居地区的农业生产尤为低下,农民生活贫困,发展生产的任务十分紧迫。在稳步实行土地改革的同时,县委采取一系列措施,鼓励生产,发展农业,促进农村经济全面恢复。
随着土地改革完成,出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从全国来看,随着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初步发展,一方面广大农民在分得土地和生产资料后,经济地位普遍有所上升;另一方面,农村阶层中新的两极分化倾向开始出现。在土地改革之初,为了鼓励恢复农业生产,县委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春耕及农业生产的指示》,要求农村各阶层打消顾虑,勤劳生产,规定开垦荒地不增加公粮。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在三大改造中列为首位。提倡个体农民“组织起来”,走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道路,这是党的一贯主张。1951年9月,中共中央制定了《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肯定了农民对个体经济和劳动互助的“两种积极性”,要求根据生产发展的需要和可能,大量发展劳动互助组,在条件比较成熟的地区,有重点地发展土地入股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同时,不能忽视、更不能粗暴地挫伤农民个体经济的积极性。
互助组是建立在个体经济基础上的互利等价换工,相互帮助耕种或收获的农民组织,就其形式分为临时、季节、长年三种。规模小的3户,大的15户,平均8户。临时性互助组亦称变工、换工队,规模较小、组员不固定,有活就干,无活就散。季节性互助组组员基本固定,农忙集中,平时分散自行安排,有领头人协调农户间的用工数。常年性互助组组员固定,长年不散,设组长领导,有简单生产计划,农忙季节民主协商各户生产先后及用工量。劳力、畜力和大农具由组统一调配使用。各劳力按所出工日评工记分,一个季节完工后清工结算,各户按稍低于市价的工日相互进行经济找补,部分组还在劳力上进行技术分工。同时利用剩余劳力及农闲开展集体副业和兴修小型水利。互助组的建立保证了全县耕地的按时耕种、收获,促进了生产发展。(https://www.daowen.com)
1952年6月,结合夏收夏种全县组织起互助组2534个,入组人口占农业人口的24.5%,其中常年性互助组150个。但由于大部分按原贫协小组编,缺乏自愿原则,至1953年春耕时只有少数巩固下来。1953年4月县第四届一次人代会期间,总结了经验教训,提出“积极发展,稳步提高”的方针,同时总结推广青海乡曹尚英坚持自愿互助、互利等价换工、协商战胜干旱夺丰收的经验。此后各区、乡均培养、发展互助组典型,推动全面发展,至年底农业互助组发展到1750个,入组农户占总农户的36.09%,其中常年互助组158个,占互助组总数的9.02%。1954年,农业互助组发展到2840个,入组农户占总农户的55.88%,其中常年互助组1149个,占总数的40.46%。是年统计,全县互助组户均粮食产量比个体农户增长10%~30%,个别组高达50%。通过调整、联合,至1954年大部分临时、季节互助组向长年性转化,部分互助组过渡到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至1955年底全县有常年互助组1640个,入组农户1.38万户6.47万人,占农业总户数的33.09%,占农业人口的30.32%。
发展不同形式的互助合作,符合祥云农村生产力水平和广大农民的愿望,推动了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农村劳动力不足、生产资料缺乏的困难,促进了生产发展,为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