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私兼顾调整工商业

公私兼顾调整工商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通过打击投机资本、稳定物价、统一财经等一系列措施,将半殖民地半封建经济逐步转变为各种经济成分在国营经济领导下分工合作、各得其所的新民主主义经济。在社会经济重新改造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带来一定的阵痛,特别是私营工商业的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党的七届三中全会明确了党在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的主要任务是为争取国家财政经济状况的基本好转而斗争,把对工商业的合理调整作为争取国家财政经济状况基本好转的一个重要条件,提出了“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城乡互助、内外交流”的新民主主义基本经济方针。

1950年6月,省委提出全省经济发展的主要任务是调整城市工商业,要求按照新民主主义经济方针,坚持公私兼顾进行调整,发展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工商业,使之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同时对一切正当的私营工商业加以扶持。之后,县委分别从调整公私关系、劳资关系和产销关系入手,引导各种经济成分有计划按比例地发展生产,实现在国营经济领导下,各种社会经济成分分工合作、协调发展,从而促进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

1950年6月,祥云县第一家国营商业——县贸易公司成立。1951年12月,县专卖事业管理处成立。1952年粮食公司成立。随着国民经济发展,国营商业规模越来越大。(https://www.daowen.com)

通过调整城市工商业,带动了工业生产的发展,商业销售量迅速增加,私营工商业得到较大发展。1952年全县共有私营商业6387户,从业7059人,资本额250万元,年销售额3129万元,其中坐商2451户2607人,资本131万元,年销售额2253万元;行商1842户2009人,资本80万元,销售额829万元;摊贩2094户2443人,资本39万元,销售额47万元。私营工商业在为社会提供产品、实现商品流通、增加就业、促进祥云经济恢复和发展等方面都起着重要作用。

通过调整改变了私营工商业在历史上形成的畸形发展状况,有利于国计民生的私营工商业得到了较快发展,不利于国计民生的私营工商业受到了限制。通过加工订货、经营代销等手段,把部分私营工商业生产经营活动纳入国家计划轨道。通过调整,国营经济的领导地位和调整经济的力量进一步得到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