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对民族工作的领导

加强对民族 工作 领导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中共祥云县委高度重视加强党的民族工作,维护民族地区的稳定,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

加强对民族工作的领导,推动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工作。1977年,根据省委“各级党委要把民族宗教工作真正摆到重要议事日程上来,切实加强领导”的要求,县委确定一名副书记主管民族宗教工作,经常检查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的情况。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积极培养民族干部。安排东山公社谢开兴等民族干部到云南民族学院轮训。分别安排大队干部到州委党校,生产队主要干部到县委党校轮训。要求各地认真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对民族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一次普遍检查,在各族干部群众中广泛持久地进行党的民族政策的再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