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三反”运动
1951年10月召开的全国政协一届三次会议,向全国各民族、各阶层人民发出开展增产节约运动的号召。随着增产节约运动的开展,暴露出各级党政机关内部存在着许多贪污、浪费现象和官僚主义问题。1951年11月30日,中共中央在转发华北局报告的批语中指出,刘青山、张子善被揭露这件事,向全党提出警告,必须重视干部被资产阶级腐蚀而发生贪污这一事实。12月1日,中共中央作出《中共中央关于实行精兵简政、增产节约、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和反对官僚主义的决定》,决定在党的领导下,分党、政、军3个系统成立各级增产节约检查委员会,采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法,检查贪污浪费现象,开展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和反对官僚主义的斗争。1951年12月15日,西南军政委员会根据中央指示精神,作出《关于开展爱国增产节约运动的决定》,要求西南地区各级政府立即行动起来,广泛开展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和反对官僚主义的“三反”运动。
1952年1月,中共云南省委和大理地委指示立即在各县开展“三反”运动。1月10日,地委召开县书会议,学习中央关于开展“三反”的指示,提出“放手发动群众大张旗鼓雷厉风行向贪污、浪费、官僚主义作斗争,发动党内外以及工商界、工人和部分农民贫民,坚持检举和坦白相结合进行,由机关到群众逐步展开”的方针。
县委经过学习认识到,中央提出开展“三反”运动,是抵制和克服资产阶级思想对党的腐蚀,保持党的本色的一场重大斗争,是毛主席亲自部署的运动,意义十分重大,一定要按中央指示抓好。县委决定由县委书记史玉麟负责分工抓“三反”工作,并按中央要求成立县节约检查委员会,由11个委员组成,在县级各单位和城区财贸部门开展“三反”运动。1月13日,县委召开县级机关职工动员大会,利用10天时间,学习文件,深刻认识“三反”对反腐败斗争的现实意义,端正态度,同时交代政策,进行摸底,为开展揭发检举打下基础。经过学习文件和分析祥云县的实际情况,大家认识到共产党成为执政党后,有的人居功骄傲,追求生活享受;有的人忘记了共产党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受到资产阶级思想的腐蚀。在祥云的职工队伍中,贪污、浪费、官僚主义的现象都是存在的,在有的部门情况更为严重,所以“三反”斗争势在必行。
县级机关职工学习后,各单位进行摸底排队,掌握了税务、银行、商业、基建队、滇藏民工大队个别人员的贪污情况;并在职工中划清占公家小便宜、多吃多占与贪污的界限,解除多数职工的思想包袱。(https://www.daowen.com)
1月24日,召开县级机关职工代表会,在会上由县委、县政府和单位领导人进行贪污、浪费和官僚主义的检查,并动员职工代表揭发问题。同时,在城区召开工商界座谈会,反复讲明“三反”意义,号召揭发问题。在街头还设立了“三反”检举箱。县节约检查委员会对所揭发材料进行了初步核查,决定由各单位在本系统和本单位分别对重点人物进行揭发批判,同时,各单位干部普遍在本单位检查了存在的问题。
经过查证,3月初认定在县级机关单位共打出“大老虎”2名、“小老虎”8名,职工贪污人数为29人,贪污金额分别为:1000万元(旧币,下同)以上2人,500万—1000万元1人,100万—300万元16人,100万元以下10人。到5月10日,在县级机关全体职工和全县乡干部会上宣布对贪污分子的行政、纪律处分和刑事判决。
根据省委和地委关于集中力量搞好土改的指示,“三反”运动告一段落。同时,按省委划分祥云县城为四类县城,不进行“五反”运动,只对群众和工商界人士进行正面教育。因此,祥云县未开展“五反”运动。“三反”运动是中国共产党在全国执政之后,为保持党政机关廉洁,反对贪污腐败在党内开展的一次群众性教育运动。总的来看,祥云“三反”运动的发展是健康的。运动教育了大多数干部,挽救了犯错误的党员,清除了党和国家干部队伍中的贪污腐败分子。根据运动中发现的问题,中共祥云县委不断加强制度建设,特别是建立健全财政、基建等各种制度,有效防止了贪污、浪费和官僚主义现象的发生。“三反”运动是一场社会改革运动,有力地抵制了旧社会遗留的恶习和资产阶级的腐蚀,树立了国家工作人员廉洁、朴素、为人民服务的工作作风,使厉行节约、艰苦奋斗、爱护国家财产等新的社会风气进一步形成。但运动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如把占小便宜、多吃多占行为与贪污界限混淆,对检举揭发材料,缺乏认真严肃的核实,存在定性不准确,发生了斗争过火的情况,伤害了一些党员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