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顿党的组织

整顿党的组织

“文化大革命”初期,“踢开党委闹革命”和批判所谓“资产阶级反动路线”,全县各级党委普遍受到冲击,领导干部普遍受到批判和斗争。“一月风暴”后,全县各级政权被“夺权”,党的各级组织逐渐陷于瘫痪、半瘫痪状态,广大党员被迫停止了组织活动。

1967年下半年,随着全国各地陆续成立革命委员会,各级党组织相继恢复。10月27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已成立革命委员会的单位恢复党的组织生活的批示》,提出整顿党组织的要求。12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整顿、恢复、重建党的组织的意见和问题》,随后中共中央成立整党建党领导小组,陆续开展整党建党工作。根据毛泽东“一个无产阶级的党也要吐故纳新,才能朝气蓬勃”的指示,这次整党以“吐故纳新”作为主要任务。[5]

祥云县革命委员会成立后,于1968年11月13日召开第三次全体会议,作出“为整党工作打下可靠的思想基础”[6]的决议。1969年8月,县革委举办整党建党工作培训班,县、区级革委会120多名干部参加学习。培训班主要是学习中央、省、州有关整党建党工作的文件,明确整党建党的指导思想、政治方向、方针、政策、方法步骤,为开展第一批整党建党工作做好组织准备。(https://www.daowen.com)

1970年5月,经陆军第十一军党委批准,中共祥云县革命委员会核心小组建立,行使县委职权。县革命委员会核心小组建立后,开展整党、建党工作。第一批计划整顿33个支部,但是,整党建党中出现各种“左”和“右”的干扰。由于党内外干部、群众的强烈反对和坚决抵制,加上大理州革委决定举办学习班,大部分人员集中到大理七里桥参加学习,十一军党委决定对祥云增派了“支左”部队,充实调整了县革委部分领导人,使这次整党建党工作暂停进行。1970年10月,十一军党委决定调整祥云县革委、县革委党的核心小组成员。12月至1971年4月,核心小组决定,抽调党员干部组成整党、建党工作组,重新在全县开展整党、建党工作。在整党、建党工作中明确规定:经过党章学习教育,坚持派性不改的人;搞打、砸、抢的人;问题不清的人,是党员的不得恢复组织生活,不是党员的不得接收入党。经过整党、建党,按照党员条件,经本人申请,听取群众意见,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上级党委批准,吸收了一批新党员。至1971年5月各级党组织逐步恢复,全县恢复建立188个支部,党员人数增为6329人。1974年,在“批林批孔”运动中,建立“批林批孔”小组,凌驾于各级党组织之上,党组织活动再次处于瘫痪。1975年初,中共祥云县委根据中央“纠正文化大革命错误”的精神,进行各方面工作的整顿,党的组织建设转入正轨。至1976年12月,全县基层有2个党总支、215个党支部、6929名党员。[7]

这次整党以“文化大革命”的错误理论为指导,是在对党的性质和任务的错误认识和对党的队伍错误估计的前提下进行的。它把“对阶级敌人进行战斗”作为党的首要任务,错误地提出“事实是需要重建”,采取“每一个支部都要重新在群众里头进行整顿”[8]的方式和把“吐故纳新”作为主要内容来整顿党的组织。一方面,一些党员被以“叛徒、特务、死不悔改的走资派和没有改造好的地、富、反、坏、右及现行反革命分子”等罪名被“清除”,一些党员不能恢复组织生活被“挂”起来,一些党员被错误处理;而另一方面,一些不符合党员条件的造反派头头、造反起家的人、打砸抢分子、帮派思想严重的人则被作为“新鲜血液”吸收入党。在建立各级党的领导班子时,一部分地区和单位又“突击发展党员”“突击提干”。整党建党中实行“群众参加整党”,吸收非党群众参加整党领导小组,甚至主持党内会议,召开支部会讨论党员的处理和可否恢复组织生活问题等,偏离了党的组织路线。整党结束后,在“文化大革命”中发展起来的个人崇拜、无政府主义、破坏党的组织纪律、争权夺利、大闹派性等思想作风更趋严重。

但这次整党毕竟重新建立了各级党组织,恢复了多数党员的组织生活。以中共祥云县第二次代表大会的召开为标志,县、区、公社分别召开了党代会,建立了各级党的委员会,这对于遏制造反派势力、稳定全县局势起到了一定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