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压反革命运动
镇压反革命是为了巩固新生的人民政权,是为了保证减租退押、土地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运动的顺利进行。
1951年1月1日,中共大理地委指示:“必须坚决镇压反革命活动,以扑灭阻力。”并强调“党委直接领导,政府出面”,以保证镇反运动的健康发展。2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公布,县委及时作了传达,并翻印500份下发,扩大宣传,推动了镇反运动在全县开展。2月24日,祥云县人民法庭成立,副县长杨再春任审判长,公安局副局长陈开榜任副审判长。3月3日,人民法庭首次在祥云县第三次农民代表大会上公审,并处决了罪大恶极的反革命分子。
1951年3月至6月,经批准先后逮捕了一批恶霸地主、特务、反动党团骨干分子、反动会道门头子、惯匪和土匪头子,以及1946年以后国民党军、警、宪的反动军官、反动官吏和不法地主1379人,并分期分批在前所、云南驿、大波那、禾甸、米甸、青海营等地召开有数千人参加的群众大会,开庭公审,沉重打击了敌人的反动气焰。群众欢呼:“中国共产党万岁!”“拥护人民法庭!严惩反革命分子!”镇反运动增强了群众对敌斗争的信心,迫使大部分地主纷纷退押。
由于镇反运动的浩大声势,有的地主感到没有出路而绝望自杀,有的村未经批准而擅自捕人。县委为纠正运动中出现的问题,要求在处理人犯上尽量做到有杀、有关、有管、有放,强调在镇反中要体现党的“镇压与宽大相结合”的政策,制止了不经批准捕人的行为。5月以后,人民法庭陆续释放了罪行较轻、认罪态度较好、错捕的在押人员205人。
3月10日,县委召开工作队会议,传达了中央“适当收缩”,省委关于捕人审批权归地委,继续深入镇反和要求按时完成清理积案的指示,成立祥云县清理积案委员会,县委书记赵善卿任主任委员,副县长、公安、司法、农协负责人为委员。各区成立以区委书记为组长的清案工作组。各组分头下乡宣传“镇压与宽大相结合”的政策,通过农代会、农协会、干部会收集核实材料,至年底基本完成清案工作。
8月18日,祥云县成立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常务委员会反革命案件审查委员会,县委书记赵善卿任主席。委员会对119个案件进行审查和量刑。
8月27日,在县城召开15000多人参加的各族各界镇压反革命大会,由人民法庭宣判,并发表了《祥云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常务委员会审查反革命案件委员会告各界人民书》,号召全县人民进一步开展镇反运动,以巩固人民民主专政。
在镇反工作中,为把罪犯改造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组织劳改队沿青海湖围海造田,并组织监所的部分在押犯参加劳动,创造财富,既对他们进行劳动改造,又减轻了国家的负担。(https://www.daowen.com)
土改及镇反。1952年初开始的镇反工作,县委根据中央“镇压反革命运动必须在全国范围内继续开展和坚持下去”的精神,从县公安、法院力量不足的实际出发,决定由各乡土改工作队中指定1人兼公安员,组成土改公安工作队。各乡建立公安小组,在土改的各个阶段深入摸底、收集、核实、整理材料,确定土改中的打击对象,经过上级批准,结合运动分批地进行打击。自减退到土改,全县共召开公审大会217次,沉重地打击了反革命势力,为农民撑腰,让农民扬眉吐气,使土改运动步步深入。但是,在土改运动中个别地区也出现了一些违反政策的现象。9月中旬,专署公安处副处长张茂林率公安处及西南清案工作团到祥云的青海、华严、云南驿3个乡进行重点检查。检查认为,“3个乡在土改、镇压反革命中,乱打、乱斗、乱管制,违反政策的情况是十分严重的,领导上必须加强干部教育,严格控制”。在全面检查镇反政策执行情况后,11月17日,县委向地委作出书面检讨;对全体干部、工作队进行严肃教育;对不执行政策,造成恶劣后果的逮捕法办,对情节较轻的分别给予记大过和留党察看处分。从而挽回了在群众中的不良影响。
社会主义改造运动及镇反。1954年全县开展社会主义改造,在三区力必甸、纸房,一区象鼻和四区的个别村,发生反革命分子利用干部缺点,煽动群众揪斗干部;盗窃国营企业、供销社、信用社财产;烟毒集团由边疆长途贩运毒品到昆明;不法资本家抽缩资金,偷漏税款或走私以对抗改造;富农抢购囤积粮食,破坏统购统销等不法行为。至1955年1月,全县共发生各类案件229起,其中凶杀案2起。
为保证过渡时期总路线的贯彻执行,中央明确指示:“必须坚决打击美蒋特务间谍及其他一切反革命分子的破坏活动,坚决打击敢于破坏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的不法资产阶级和富农分子,坚决打击各种反革命现行破坏活动和刑事犯罪分子,肃清残余漏网的反革命分子,以进一步巩固人民民主专政。”
1955年7月,大理地委发出《开展搜捕残余敌人及刑事犯罪分子的镇反运动》的指示,县委对干部和群众进行宣传教育,要求大家擦亮眼睛,提高警惕,并决定由公、检、法部门组成镇反联合办公室,公安局局长张玉琪任办公室主任。
8月16日,全国部署对残余敌人及刑事犯罪分子进行统一搜捕。县委组成行动指挥部,由县委书记杨化负责,对有拘捕对象的37个乡,分为4个行动片,各片均由县委委员负责,抽调干部90人配合各片工作。各片按时召开了党支部会、乡政府委员会、群众大会,捕获69名罪犯,并进行控诉揭发,有1.83万人参加会议,并缴获了一批武器、烟毒和反动书刊。
8月19日,在机关干部、小学教师900多人参加的大会上,逮捕了混入革命队伍中的国民党警察局长、中统特务、反动党团骨干、反动军官及违法教师各1人;先后组织了4次宣判大会,有2.6万多人参加;破获左所烟毒集团,缴获大烟3262两、烟款人民币2403元、银圆592圆、半开368圆;收缴手枪2支,子弹33发。
1956年初,县委根据中央“镇压反革命要有计划、有步骤,再给敌人几个打击”的指示精神,于2月1日,在全县边缘山区接合部、落后乡村、复杂集镇和交通沿线开展统一搜捕,共捕52人,为合作化运动推向边缘山区扫清了障碍。
县委根据中央“打击敌人是消灭敌人的一种手段,争取敌人自动放弃反动立场也是另一种手段”的精神和地委的指示,决定由公、检、法抽调干部成立政治攻势办公室,并设立云南驿、祥城、刘厂、禾甸、米甸5个接收站,争取犯罪分子投案自首、悔过自新,并规定对投案自首分子一律不逮捕的纪律。到1956年底,共收到坦白自首材料627件,重大检举材料13件,收到各种反动证件62件,爆炸品36件,大烟100多两。与此同时,建立起专案1件。全年刑事案件比1955年下降57.8%,对安定社会秩序、保证中心工作任务的完成起到了良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