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战线的调整
2026年01月16日
商业战线的调整
1961年6月,中央发出《关于改进商业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草案)》(即“商业四十条”)指出:“国营商业、供销合作社和农村集市贸易,按照调整后的公社体制,建立相应的供销社或购销店。”
县委为贯彻中央“关于有领导、有计划地恢复农村集市,活跃农村经济”的指示,按照“管而不死,活而不乱”的原则进行管理,城乡集市逐渐恢复。1961年到1963年,全县商业工作认真贯彻中央调整国民经济的正确方针和“商业四十条”,将原来的6个中心商店改为10个基层供销社,并建立96个购销店,57个门市部,7个合作小组,8个合作饭店,191个代购代销点,恢复农村集贸市场14个。商业网点调整后,社会商品零售总额有所增长,由1961年的866万元增到1963年的938万元。商业调整,国合分设,恢复供销社的集体所有制性质,对稳定物价、活跃农村经济、促进工农业生产的发展、方便群众生产生活起到了积极作用。(https://www.daowen.com)
1964年,进行工商企业清理整顿工作。全县清理核准登记工商业(国营、地方国营、公私合营)、供销合作、手工、交通运输、服务、建筑业、乡村合作企业7个行业1018户,1439个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5935人,其中工商业和供销合作企业注册资金4240.81万元。1965年,全县有登记经销、代销的私营商业户151户182人,资本金额0.34万元。
商业调整和恢复农村集市,使国合商业的购销活动更好地与农村集市贸易结合起来,为稳定物价、发展经济、促进工农业生产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