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中央《五一六通知》和“十六条”
“文化大革命”的发生具有深刻的国际背景和国内原因。从国际背景看,进入20世纪60年代中期各种民族、民主、民权运动频繁,中美关系尖锐对抗,中苏关系恶化,国际社会主义、共产主义阵营分裂,中国与一些周边国家关系紧张。国际形势的急剧变化和社会主义国家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深刻变化,直接影响着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人对整个形势的观察和估计。“毛泽东认为,世界上绝大多数共产党、工人党变成修正主义了,中国也面临着资本主义复辟的现实危险。”[1]从国内形势看,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等问题尚未形成基本正确的认识,毛泽东把党内不同的意见视为修正主义,把社会和经济调整中出现的一些事物当成资本主义,对当时党和国家的政治状况作了完全错误的估计,毛泽东发动“文化大革命”的出发点是“避免修正主义”和“防止资本主义复辟”。后来,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利用毛泽东的错误,煽动极左思潮进行篡党夺权的阴谋活动,加剧了社会动乱并持续长达十年之久。
1965年11月,上海《文汇报》发表姚文元[2]《评新编历史剧〈海瑞罢官〉》的文章,对《海瑞罢官》提出批判,引发了文化系统对意识形态领域的批判,由于得到毛泽东的支持,从意识形态领域的批判扩大到对“资产阶级反动学术权威”“党内资产阶级代表人物”的批判,成为“文化大革命”的导火线。
中共中央一些领导人对《评新编历史剧〈海瑞罢官〉》引发的文化批判的抵制,进一步加深了毛泽东对“中央出了修正主义”的忧虑,使他下决心发动一场更加激烈、广泛的反对“修正主义”的“文化大革命”运动。1966年5月4日至26日,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于5月16日通过了《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通知》,会议对彭真、罗瑞卿、陆定一、杨尚昆进行揭发批判,认为彭真主持起草的“二月提纲”是一个“为资产阶级复辟作舆论准备”的修正主义纲领。会议决定撤销原来以彭真为首的文化革命五人小组,重新成立以陈伯达、康生、江青、张春桥等组成的不受中共中央政治局约束、直接指挥“文化大革命”的中央文化革命小组(简称中央文革小组或中央文革)。会议通过的《五一六通知》是发动“文化大革命”运动的纲领性文件。《通知》提出:“一大批资产阶级的代表人物、反革命的修正主义分子,已经混进党里、政府里、军队里和文化领域的各界里,相当大的一个多数的单位的领导权已经不在马克思主义者和人民群众手里。”《通知》认为,“资产阶级代表”不是个别的,而是一批反革命的修正主义分子。这些人在中央形成一个资产阶级司令部,成为党内最大的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从中央到地方有一条修正主义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并有他们的代理人。《通知》要求全党“高举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大旗,彻底揭露那些反党反社会主义的所谓‘学术权威’的资产阶级反动立场,彻底批判学术界、教育界、新闻界、文艺界、出版界的资产阶级反动思想,夺取在这些文化领域中的领导权”。[3]同时要求清洗混进党里、政府里、军队里和文化领域等各界里的资产阶级代表人物。这些错误的观点,是发动“文化大革命”运动的主要依据,也是在“文化大革命”运动中划分两个阶级、两条路线,并作为从中央到省级,乃至县级以下层层揪出“代理人”的主要依据。《五一六通知》的发出,标志着“文化大革命”在全国的全面发动,从此,“左”倾错误开始在党中央占据主导地位,许多党和国家领导人开始受到错误批判,各部门、各地方的党政领导机构不断被改组。
《五一六通知》发出后,根据省委《迅速加强对“文化大革命”的领导》和地委指示精神,中共祥云县委于5月20日作出决定:未成立“文化大革命”领导组前,由县委宣传部和文教部门负责;近期组织县级机关开展声讨“邓拓黑帮”的反党反社会主义罪行活动;在农村中,结合春耕栽种,广泛宣传“文化大革命”的重要意义,组织群众向报社、电台投稿,向资产阶级“权威”开火;在干部群众中有计划、有组织、有观点地开展“兴无灭资”大辩论;加强对文化战线各部门的领导,使县委真正掌握“文化大革命”的领导权。随后在机关、学校开展了批判“三家村”“四家店”的活动。
6月11日,中共云南省委制定并发出《关于当前文化大革命运动部署的意见》。《意见》要求全省各级党委把“文化大革命”作为压倒一切的中心工作,各级党委书记直接领导。6月25日经地委批准,县委成立了“文化大革命”领导小组,县委书记姜杰任组长,加强对“文化大革命”的领导。(https://www.daowen.com)
6月28日,全县中、小学教师集中县城开展“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运动,县委派出工作组领导运动。运动实行封闭式,集中食宿,规定不准请假、不准会客、不准外出,大门由公安保卫人员守卫,气氛紧张。这次运动有计划、有步骤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学习中央《五一六通知》及“文化大革命”二十条;第二阶段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大揭发、大批判,挖出“反党分子”;第三阶段组织在教师中进行大提拔、大调动、大处理。全县扣上“三反分子”等罪名被处理的教师达88人。[4]
7月初,县委在县委党校召开县、区级机关行政22级以上干部(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会议,传达学习中央《五一六通知》和省、地委有关开展“文化大革命”的文件,安排部署全县开展“文化大革命”运动。7月25日,毛泽东接见中央文革小组成员和在京的各大区第一书记时提出“不要工作组,要由革命师生自己搞革命”。[5]29日,北京市委召开大专院校和中等学校师生“文化大革命”积极分子大会,宣布撤销所有工作组。8月5日,中共云南省委也发出通知,通知昆明和全省各地、州、市派出的工作组一律撤销。毛泽东严厉批评“工作组起了坏作用”之后,10月5日,中共中央批转中央军委《关于军队院校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紧急指示》,指示“在运动初期被院校党委和工作组以及在文化大革命运动中因给领导或工作组提意见而被打成反革命、反党分子、右派分子等应宣布一律无效,予以平反,恢复名誉”。中共祥云县委根据省委指示分别为所谓“三反分子”公开平反,恢复名誉,并向错处的教师赔礼道歉。
1966年8月8日,中共中央作出《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决定》(即“十六条”),规定:运动的目的是“斗垮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批判资产阶级的反动学术权威,批判资产阶级和一切剥削阶级的意识形态,改革教育、改革文艺、改革一切不适应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上层建筑,以利于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运动的重点是“打倒那些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运动依靠的力量是“一大批本来不出名的革命青少年”和“革命左派”,并要“彻底孤立最反动的右派,争取中间派”。运动的方法是“充分运用大字报、大辩论这些形式,进行大鸣大放”。[6]
在全县学习“十六条”的时候,县委在文、卫系统和宣传部门开展“文化大革命”运动,结合批判“三家村”黑店,县人委文教科科长奎某某、卫生科副科长罗某某、祥云一中副校长杨某某被打成“三反分子”在大会上多次被批斗,一度失去了人身自由。[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