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步骤地进行土地改革

有步骤地进行土地改革

1952年1月至1953年4月,祥云县全面开展了土地改革工作。1952年初,县委、县人委首先对全县行政村土地分布及各阶级土地占有情况作了全面调查,摸清了当时的农村阶级状况和生产情况。先后组成有省、地、县、区、乡干部、机关工作人员及中小学教师374人参加的土改工作队,经培训后分赴农村宣传政策,发动群众,领导土地改革工作。根据先坝区、后山区的部署,全县土改先试点,后铺开,分三批进行。整个土改历时1年零4个月,于1953年4月全面结束。

中共祥云县委加强对土地改革工作的领导,成立土地改革委员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土地改革的各项方针政策,采取先试点、以点带面、点面结合,并按照山区民族地区宽于坝区,先坝区后山区、先中心区后边远地区的政策,分期分批进行。土地改革严格按照调查摸底、发动群众、划分阶级、没收征收、分配果实、复查颁证六个步骤来开展。

调查摸底。

1952年6月,根据地委下发的《农村土地情况典型调查提纲》,对各行政村土地分布及各阶级占有情况作全面调查,摸清底数。对祥城、小乘、于官、桑园、红土坡、周家庄6乡(镇)所属的19462亩耕地及2971户农户的调查,结果表明,6乡(镇)共有地主、富农380户2409人,占有土地5903亩,户均15.53亩,人均2.45亩;有贫雇农1562户6937人,仅占有耕地6167亩,户均3.95亩,人均0.89亩。地主、富农户均占有土地为贫雇农的3.93倍,为各阶层平均数的2.35倍,人均为贫雇农的2.75倍,为各阶层平均数的1.8倍;耕畜、农具、房产等大部分也由地主、富农占有。扎实的调查为土地改革工作提供了翔实的资料,为土地改革迅速、顺利完成提供了保障。

发动群众。

1952年初,省、地、县土改工作队进驻乡村后,认真执行中共中央“依靠贫农、雇农,团结中农,中立富农,有步骤、有分别地消灭封建剥削制度,发展农业生产”的土地改革总路线,采取“先轰开、后深入”的方式。从县到区、乡分别召开各级农民代表会、诉苦会、斗争大会和贫雇农会议,发动群众揭发地主的发家史,引导农民认识地主收租、放高利贷、雇工等剥削是农民贫困的根源,认清谁养活谁的道理,划清不劳而获和被剥削的界线,把只对个别地主的仇恨,提高到对整个地主阶级的仇恨,分清敌我,团结对敌。经过发动群众,广大群众提高了觉悟。在此基础上,整顿农民协会,清理混入农民内部的不纯分子,吸收农民积极分子和各方面的代表人物参加农民协会。农民协会逐渐成为土地改革中的重要组织,并有权对没收和分配土地财产作出决定。通过揭发和斗争,抓捕镇压一批罪大恶极、民愤极大的地主恶霸和破坏群众运动的反革命分子,提高群众思想觉悟。

划分阶级。(https://www.daowen.com)

在群众发动起来后,开始划分阶级。工作队首先向农民讲清楚划分阶级的主要标准,宣传国家有关农村划分阶级成分的规定,本着“划地主阶级要严,划农民内部要宽”的原则,把握好“三把尺子”(劳动不劳动,剥削不剥削,占有多少土地)和“两个界限”(用有无主要劳动和大量占有土地等生产资料区分地主与富农,用剥削量超过或不到25%来区分富农与中农)。澄清部分群众以为“划分阶级就是划分贫富,越穷越光荣”等模糊认识。根据群众对地主的检举揭发、地主的交代和工作队调查掌握的阶级情况,综合研判,并与贫雇农代表和农民协会讨论,依次划出大地主、地主。按“两个界限”,以自报公议、群众区别的办法划出富农。用比劳动、比受苦受剥削、比经济收入等方面的程度划分中农、贫农、贫雇农等人民内部成分。为了稳定中农的情绪,认真贯彻团结中农的政策,向中农讲清楚“劳动致富光荣”的道理,解除他们怕戴富农帽子等顾虑。农民协会以贫雇农为领导核心,也吸收中农积极分子参加土地改革工作。评议阶级有了初步方案后,召开乡农民大会予以通过,报区人民政府批准,张榜公布定案。全县划出地主2829户,占总户数36214户的7.81%;富农2446户,占总户数的6.75%;中农10021户,占总户数的27.67%;贫农17268户,占总户数的47.68%;雇农1182户,占总户数的3.26%;小土地出租778户,占总户数的2.15%;工商户796户,占总户数的2.2%;其他阶层721户,占总户数的2.0%;自由职业57户,占总户数的0.16%;贫民116户,占总户数的0.32%。[1]

没收征收。

没收地主的土地财产。首先,在乡农民协会的统一领导下,召开农民代表会、贫雇农代表会,选举出大公无私、斗争坚决的群众组成没收征收委员会,以自然村或农协小组为单位,分工分组,进行征收没收。其次,摸清地主家底,发动群众对地主进行反分散、反隐瞒、反违法和反破坏的“四反”斗争。根据《土地改革法》规定没收和征收的范围,订出有关纪律和公约,组织农民群众有序地没收地主的土地、耕畜、农具、多余的粮食及房屋等五大财产,同时征收富农超出规定范围以上的出租土地。工作中区别对待不同对象,坚决没收地主的土地、山林、房屋、大牲畜、大农具以及庙田、祠堂田。征收富农及公学、寺庙、祠堂的土地。全县共没收征收地主、富农、公产耕地13.55万亩,房屋21078间,耕牛2834头,骡、马、驴2356匹,各种农具14773件,黄金141两,白银10824两,半开2.12万元,中毫1亿多个,镍币11268个,人民币5.31万元,铜器17189斤,银器1750两,玉器3449件,鸦片烟63653两,布料19295件,衣物4495件,粮食12.8万公斤。对故意分散财产的地主处以罚款86.31万元。

分配果实。

各地充分发动和教育群众“团结斗争,团结分配”,由农协会或分配委员会、工作队统一领导,从发展生产出发,坚持“填坑补缺”的原则,执行“在原耕地基础上,先抽后补,抽肥补瘦,抽多补少,按产量分配”的政策。采取个人自报、小组评定、群众大会通过、分配委员会批准的办法,先分田地,后分房屋、耕牛、农具,最后分浮财。重点分配给无田、无房或少田缺房的贫雇农,最后分给少田少房的部分中农、贫农。全县共分配土地13.55万亩,得益者有雇农、贫农、中农等20139户,占总农户的56.3%,户均6.72亩。土地没收后的地主亦按家庭人口分给同等份土地;果园以产量定为三等分配;林木地适当分配。全县共分配房屋21078间,户均分得1.09间,耕牛2834头,骡、马、驴2356匹,农具14773件,布料衣物23790件,粮食12.8万公斤;户均耕牛0.14头,骡、马、驴0.12匹,农具0.73件,布料衣物1.18件,粮食6.36公斤。[2]在分配胜利果实时,各地力求做到公平合理、井然有序,防止绝对平均主义倾向,杜绝浪费。如地处平坝地区的下左所乡,贫雇农292户中有207户分得田地共1081亩,户均分得5.22亩,由土改前户均占有田地3.08亩上升为8.3亩;山区鹿鸣乡贫农178户,户均占有田地由土改前的4亩上升为6亩。

复查颁证。

为巩固土地改革成果,稳妥解决土地改革中的遗留问题,1952年8月,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土地改革复查工作的指示》,县委用了两三个月时间进行土地改革复查,进一步发动群众,提高干部和群众的觉悟,认真处理土地改革的遗留问题,检查和解决贫农、雇农的生产困难,团结农民转入生产建设。复查贯彻“由外而内”,以政治为主结合经济的方针,重新组织训练和分派工作队,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查封建、查阶级、查违法、查破坏,主要是查处漏网的地主、富农及反动党团骨干、反动会道门头子、匪首、特务、恶霸,纠正错划,建立对敌管制,结合镇压反革命运动开展反革命分子鉴定工作。第二阶段查民主、查团结、查翻身、查分配,提高干部群众思想觉悟,搞好民主建政。培养农村干部,特别是山区和民族干部,发展入党积极分子,建立乡镇委员会、乡农协委员会、党支部、团支部、民兵中队部,建立健全乡村基层组织和民主制度,行政村设农协委员会、村委会、治安委员会、生产委员会。第三阶段发证安民,组织生产。民主建政基本完成后,宣布原有土地、房产契约一律作废,由发证委员会或工作队统一收缴,召开农民大会,当众销毁,按土地改革成果分配颁发新的土地使用证。在确定地权后,农村基层组织提倡互助合作,帮助贫雇农解决生产资金、生产技术等困难,指导他们开展农业生产。